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上报国务院,到2017年将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5月5日《经济参考报》)
建立现代化的社会信用体系,公民一旦存在信用污点,在生活中就会处处遇到困难,以达到使人遵法守信的目的,这是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虽然近年来很多地区和部门都尝试建有征集系统,但由于资源尚未共享,作用并不明显。现在由国家层面建立统一的信用平台,这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巨大进步。
不过,社会信用体系要想收到预想的效果,最关键的是把好“入口”与“出口”,即信用的采集关和使用关。
一是信用的采集要一视同仁。我们这个社会向来就不缺少想违反规则的特殊人物,以最常见的闯红灯为例,有些人就可以不受处罚。对于这些“手眼通天”的人物,征信机关该如何做到坚持原则?
二是“唯信是举”要成为社会的共识。在一个有着良好信用制度的国家,信用等级高的公民处处受礼遇,信用等级低的人寸步难行。但我们却有一个陋俗,相信背景、相信实力、相信名气,而不是相信信用。只要官大、钱多、名气响,说话就管用,办事就好使。做错了事被免职的官员照样会高升,学术造假的人还坐在台上侃侃而谈,偷税漏税的人能够取得巨额货款,甚至坐几年牢出来混依然吃香。现代社会应当追求唯信是举,而不是唯权是举,唯钱是举,唯胳膊粗力气大是举。如果这一点不改,恐怕再完善的信用体系也形同虚设。
建立一个统一的信用平台不容易,要想让信用体系成为社会的基本准则更不容易。“人而不信不可其可”,设立公民信用代码只是一个开始,要实现建设诚信社会的目标,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稿源:湖北日报
作者:刘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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