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老”当然不是什么长脸的事,从理想的伦理观来看,老年人到了应该享受孩子们反哺的年纪了,反过来还要被晚辈蹭吃蹭喝、“啃老本”,这太违背常情了。然而,大动干戈地立法禁止成年子女“啃老”,除去形式上的声势浩大以外,并无实际价值。
首先,禁止“啃老”缺乏监管手段。成年子女或晚辈“啃老”的行为,并不是大庭广众下的公开行为。要弄清楚是否发生了“啃老”行为,由谁来“侦探”?
其次,法律手段是对社会安全底线的设防,不宜轻易渗透社会生活的一般层面,特别是面对复杂而敏感的亲属和家庭关系。在爱恨交织的亲情中,生硬地动用法律手段去强制干涉,哪怕“收拾”了小字辈,老年人也会心疼乃至后悔,最终给家庭关系造成严重的伤害,何苦来哉?
从现实层面来看,挺不起脊梁的“啃老”者,不仅是精神层面“缺钙”,更是现实保障层面“缺钙”。
让良好教育覆盖更多的青少年,让就业机会覆盖更多的求职者,让成家立业、养家糊口的成本不断降低,“啃老”这种事,老人不会答应,儿孙也没必要去做。
稿源:楚天金报
作者:许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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