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大“后EMBA”招生,一半是政界人士,且须处级以上,学费66.8万元。天价培训班畸变成了某些官员打造人脉圈的“名利场”与“资源聚集地”。(7月16日《楚天金报》)
所谓官员就读学费减免,并非空手赴宴,而是要推荐三名企业家学员,所以,归根结底还是“官员请客、企业买单”。在这里,官员不用掏腰包便实现了“镀学历”和“混关系”的双重目的,商人们则通过官员们的关系获得了更多的稀缺资源和商业机会,而高校通过搭建政商联姻平台赚得盆满钵溢,三者在天价培训班上找到了最舒适的结合点,各得其所。但是,无论是定向出卖本应公平属于全民的教育资源的公立高校,还是以公权谋私利的官员,都涉嫌腐败;而买单的商人,也涉嫌变相行贿。
公务员参加学习和培训,并非没有制度规定。《公务员法》专门有一章,对公务员学习培训的登记管理、分类培训、培训主体、学习时间等均有规制。但在现实中,无需任职单位掏钱的个人进修学习,似乎有着天然的正当性。这实质上是忽视了法律划定边界的初衷,不说“官员请客、企业买单”,也不说频繁的往返路费有可能公款报销,单说官员自作主张进修学习的时间成本,就已经侵占了其履职时间。
打着“高官班”牌子的天价培训班,是一场不羁的利益合谋。嵌身其中的官员追逐着另外一种“高大上”,但从本质上说,“天价学习”与私自在企业兼职、“舌尖上的腐败”、“会所中的歪风”,性质何其相似乃尔。官员私自在企业兼职是名利双收,“天价学习”的结果又何尝不是名利双收?而二者赖以支撑收获的路径,无不是公权先“出轨”再谋利。
把这种利益合谋“关进制度的笼子”十分必要。一方面,官员的学习培训需要回归《公务员法》的规制框架,要有组织、有计划、有审批、有报备,不能随便来一场说走就走的“学习之旅”。另一方面,需要规范公立高校的非学历教育办学行为。
稿源:楚天金报
作者:燕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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