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家池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曾为绍兴平原第二大湖泊,面积曾达4000多亩。而在30年间,贺家池却几乎被破坏殆尽,只剩下400亩的水域面积。绍兴几位政府部门的负责人表示,贺家池的消失,有很多历史的原因。绍兴市水利局副局长徐国牛说,历史的债总是要还的,但这也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希望民众耐心等待。(7月27日《中国青年报》)
“历史的债总是要还的。”这句话包含了一定的信心和决心,本身无可厚非。但往深处一想,不禁想问:“历史的债”是要还,问题是应该由谁来还?何时还清?
“谁污染谁治理”在国际生态保护和修复上是一个通用的准则。贺家池被砖窑厂和垃圾厂一点点蚕食,成为附近村民口中“一些人的摇钱树”。然而,在相关部门的治理方案中,却丝毫未提对污染企业的治理和他们应负的责任,甚至对于贺家池成为垃圾场的原因解释颇带“辩解”色彩,“取土后的深坑可以中转,有成熟的制砖技艺”。因为曾经这里有砖窑厂,制砖工艺发达,就可以不经过处理排放泥浆了?怎么看,都带有一种“饮鸩止渴”的意味。
这不禁让人想起前段时间曝出的广受关注的“红豆局长”。面对被企业严重污染呈现红色的河水,河北沧县原环保局长邓连军竟称,企业排放达标,“红色的水不等于不达标的水,放上一把红豆里面也可能出红色”。这种为污染企业“辩解”、“撇清”的现象,让人忧心。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对于砖窑厂和挖土填埋垃圾的行为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关停和拉网防止的层面上,而应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让他们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埋单”。
“历史的债总是要还的,但这也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希望民众耐心等待。”在贺家池治理方案中,出现了好几个“将”字,人们关心,这个“将”到底是什么时候?不回答清楚这个问题,让民众“耐心等待”恐怕难得到理解和呼应。
稿源:楚天金报
作者:牟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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