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连续曝出女大学生外出失踪或遇害的消息,偶发个案的扎堆效应,将这类犯罪拉高了关注度,将女大学生塑造成一个易受侵害和特别需要安全教育的群体。
事实上,女大学生易受侵害,这是观点,而非事实。从国外统计看,男性更容易成为暴力犯罪受害者;学历和受害风险之间恐怕很难建立正相关的关系。所以,“女性”和“大学生”两个关键词的被突出,大可用社会心理的暗合来解释,它暗合的,是对女性安全的恐惧——一种因令女性“失贞”而被特殊化的犯罪。由此也流传起“女性安全贴士”,诸如:“拒绝陌生人搭讪,不要暴露个人信息……衣着打扮得体,独自出行尽量不要太暴露……让男朋友全程接送。”总结其要旨有三:一,控制外出和人际交往;二,避免唤起男性欲望;三,接受家长和伴侣保护。或者换种总结法:一不要自由,二不要独立,三不要让性魅力外露。这简直是女性教化讲义的现代汉语版,可以参考《女诫》的教导:“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
这些看似好心的指点,焦点都在限制女性,而限制法又与要求女性贞静自持的训诫如出一辙。于是有的女性不领情了,因为她们无法接受以保护名义下的限制作为安全代价。毕竟人人都应享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再者,这些规则只是想当然,没有犯罪学的实证依据,如国外研究显示,性侵害风险与衣着暴露没什么关系,很多女性的经验也证明,性侵害者瞄准的是怯弱而不是张扬。
“安全贴士”的出发点如同假设这是个狼的世界,于是女性接受限制式自我保护规则很有必要。但在狼面前,能幸存的是老鼠还是老虎?遗憾很多“安全贴士”都忘记从让女性更强大的角度设想安全方案。而更积极的看法是:改变要从观念改起,且如果有所行动,改善速度会超出预想。这是积极想法与治理眼光。它不是假想,而是有很多既往经验的,例如曾为出生性别比失衡而苦恼的韩国,经过十多年以提高妇女地位为核心的综合治理,成功将性别比恢复到正常;又如美国“针对妇女暴力法案”的实施导致与家庭暴力有关的杀人案减少了40%。
保护女性安全,除了提醒,更重要的是加强打击犯罪,改善社会治安。
摘编自8月31日《新京报》
稿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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