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天涯论坛一则网帖《广告太多了!初一女儿的课本让妈妈伤心哭了!》,引起公众极大关注。帖子里详述了一位母亲翻看女儿的英语课本,发现其中夹带活页广告,出版说明和封底反复宣传其“原配英语产品”,感到十分气愤。而教材著作权拥有者却坚称,这不是广告,而是售后服务。(9月4日《羊城晚报》)
虽然也有不少网友感慨,教材中夹广告并不是新问题,看多了也就习惯了,随手抽出来扔掉就行。但从图片和相关描述来看,这本教材做广告的姿态,的确有些“饥渴”,有些难看。夹带活页不说,还在出版说明里强调:教材不止这本书,还包括原配英语产品,为了怕学生或家长忽略,还特意用红色字提示,实在是“用心良苦”。
面对网友和媒体的质疑,该教材编写机构负责人抛出了两个理论:其一,教材是一整套的,不是只有课本而已,所宣传的点读笔也好,音像产品也好,都是教材的一部分;其二,因为政府没有采购其他产品,为了让学生凑齐一整套,所以在书里宣传,也就是所谓的“售后服务”。不得不说,这套辩论逻辑,真是偷换得一手好“概念”。教材的定义再怎么广泛,也不能包括“点读笔”这种明显的辅助产品,而“售后服务”难道不是针对已购产品本身进行维护,而是附上集齐“七颗龙珠”的藏宝图?如果售后服务的含义,就是配套产品购买指南,岂不是电视机的售后服务中,还要包含购买电视柜,冰箱的售后服务中,还要包含购买冰淇淋吗?一个教材的“售后服务”,让学生、家长和老师都感到反感,这服务,也算得上是奇葩一朵了。
教材编写是个良心活儿,关乎青少年教育大计,若是以纯粹的商业心态去做,肯定会招致反感。没错,现在的确是个商业社会,但凡事都只顾着商业,不讲情怀,社会便难以在精神上得以精进,更不用谈教育后代,百年树人了!教材乱象多年来一直困扰着基础教育,虽有各种规定、管理办法限制,但由于执行力度不够,社会心态功利,导致这块“净土”以各种钻空子、闹眼子的方式被蚕食。
9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就“广告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该草案中明确指明:“不得利用中小学教科书发布广告”,要彻底清除杜绝教材广告,不但需要法律明文规定,更需要操作性强的细化规定,以及严格执行。
稿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屈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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