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消费不给走,不消费也必须每人交100元人头费。”陈女士一家四口到丽江游玩,却被马场10多个工作人员殴打,导致她手掌骨折、脑震荡。当地官员称,双方都有人受伤,现无法确定事故责任的划分。(12月15日《都市时报》)
从报道看,这次打人事件源于游客拒绝强制性消费,与当地介绍旅游的私家车司机、景区产生纠纷。而目击者介绍,当天看到陈女士一家与马场工作人员进行理论后,准备离开马场,但没有走几步,就被人追上,“那些人简直和土匪差不多,10多个人打一个女人,足足打了3分钟。”
不得不说,出现纠纷,游客怎样也属于弱势一方,走正常渠道解决并非难事,可事件动辄升级为暴力事件,如此不顾景区形象、更罔顾法律的行为,到底只是偶然的个案,还是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比如去年央视曝光了云南香格里拉旅行社强制收取游客藏民家访费,游客被宰投诉,却反遭执法者辱骂威胁的事件。很多时候经验告诉人们,遇到强制消费,先选择破财消灾,也是一种无奈的自我保护,而这些都助长了不良现象的嚣张气焰。
报道提到,陈女士和家人在丽江住院停留多天,事件迟迟没有得到解决,直到去昆明投诉、事情闹大曝光后,当地官员称“将站在游客的角度进行协商处理。如果马场的赔偿达不到游客的要求,政府将协调其他资金来赔偿。”应该说,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景区秩序,是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在处理类似纠纷问题上,不仅需要通过合理赔偿化解纠纷,更应该全力厘清问题责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能抱有花钱摆平“和稀泥”的思维。《新旅游法》实施后,在规范旅游行业秩序、引导旅游者理性维权等方面,早已“有法可依”,而营造一个好的法治环境、用心留住游客,根本上还依赖着当地监管部门积极公正执法,这样才能给予更多游客旅游信心,合理维护自身权益,而非吓得游客“再也不来”。
稿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肖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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