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4月4日,网传洛阳王城公园内一朵价值10万元的绿色牡丹花被游客摘走。洛阳王城公园工作人员表示,被游客摘走的绿色牡丹品种为春柳,实际价值并没有网上传言那么昂贵,园方已经加装监控并派专人看护。(据4月6日大象新闻)
比起没那么贵的、普遍种植的花被摘,价值10万元的绿牡丹被摘,显然关注度和话题度会更高。一来,绿色牡丹花本身就比较稀有,很多人不了解,没见过,不知道到底值多少钱,自然感到好奇;二来,大家都对乱采乱摘、破坏文明的行为普遍感到厌恶,很多地方也明确规定了这种行为违法违规,但是在现实执法中,往往因为取证困难,情节轻微,损失难以定性等原因,违规者不会受到太重的处罚,让人感到气愤难平。所以,摘了价值10万元的花会怎么罚,怎么赔,大家都想看看后续。
景区的声明,明显是想“大事化小”,一方面强调了牡丹花没有那么贵,另一方面也表示已经报警了,这样的行为是少数。言语之间就是想告诉网友,这事没那么大,已经在处理了,别太放在心上。以和为贵,可以理解,但从某种程度而言,也是对不文明行为的一种隐性纵容。
其实,无论是稀有的花还是常见的花,是昂贵的花还是普通的花,都不应该去乱采乱摘,如果随意采摘破坏,就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造成的破坏大,处罚就应该更重,唯有对违规行为较真,树立规矩才有意义,唯有让规矩有意义,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准则,才能更加深入人心,并落实到每个人的行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