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期,有网友爆料称,韩国进口火鸡面存在保质期双标问题,其在中国销售的产品保质期显示为一年,但在韩国本土销售的产品保质期显示为半年。记者发现该款产品在官方网站上,选择韩文版时,关于产品保质期显示为6个月;而切换至中文版和英文版后,同款产品的保质期则显示为1年。(据4月9日红星新闻)
保质期长本来不是什么坏事,但是同一款商品在本国与在中国保质期不一样,难免惹人犯嘀咕。是因为同产品不同配料,添加了更多防腐剂,导致保质期变长?还是本身没有那么长的保质期,却为了更多销售产品避免囤积,而擅自篡改延长保质期限?无论哪一种,都是对中国消费者的欺骗和不公。
根据业内经验,市面上大多数方便面保质期基本上均为6个月,此类食品贮存超过6个月,就很难保证质量了。而据媒体送检结果可以确认,三养品牌旗下有数款标注保质期一年的产品,实际上在出厂10个月之后,过氧化值均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也就是说,已经过期变质。可见,该款畅销的韩国方便面,在中国标注的保质期是虚假的,而且,是明知虚假而故犯。
保质期是消费者判断食品能否放心食用的主要参照,而商家标注的保质期数字,应以自己的法律责任和商业信誉为担保。明明知道产品过了6个月就过期,却依然瞒天过海,佯装不知地写上10个月的保质期,完全没把中国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切身权益放在眼里,也是对于在中国销售的产品质量和信誉不负责任。
所有“双标”的本质,其实就是傲慢和歧视。因为觉得中国消费者“好骗”,所以大骗特骗,因为没把中国法律当回事,所以狂踩红线,这种区别对待,无疑是既想赚中国市场的钱,又要打中国顾客的脸,实在是可恶至极。
国际品牌只对中国消费者霸道,已经不是一次两次,有在本土和在中国原料质量不一的,也有售后政策内外有别的,感觉就是,有机会要双标,没有机会创造机会也要双标。而比起一些钻法律政策不一的漏洞,打擦边球的小动作,故意篡改食品保质期,无疑已违反中国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如有违反,可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至10万元罚款,货值超过1万元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而据媒体报道,这个韩国火鸡面公司的上海代表处,竟然是个虚拟地址,查无此人,可见其经营规范程度与名气是完全不成正比,也显现出外资公司注册中审查监管的漏洞。
一直以来,面对国际品牌玩“双标”,消费者能给出的最激烈,最鲜明的态度就是抵制,不买,这当然是很有力度的抗议方式,但是,公众往往是健忘的,舆论压力未必会一直存在,这也是为什么总有些国际品牌不吸取教训,时不时在“雷区”蹦跶的原因。而且,事关食品卫生安全,光“以后不买”也不足以维护已经购买的消费者的权益。
既然媒体已经曝光了相关问题,监管层面应该立刻行动起来,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对跨国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还中国消费者以公道和尊严。
呼吁一万次,不如重罚一次,国际品牌为何在本土就不敢兴风作浪,是不是还是仗着“洋品牌”的身份,有恃无恐。法律应该告诉他们,在中国就要守中国的法律,要尊重中国的顾客,否则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唯有法律监管挺身而出,积极维护国人权益,引起国际企业的重视,才能给这些狂妄自大的“傲慢病”除除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