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4月6日,江苏镇江因长江干流岸线清理整治推进不力,生态环境问题突出,被中央督察组作为环保督察典型案例通报。镇江下辖扬中市的一家酒店,因违规建于长江河道内,酒店房间“直面”长江,引发广泛关注。(据4月12日《中国新闻周刊》官微)
根据通报,这家酒店毗邻长江(扬中市)省级重要湿地和暗纹东方鲀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在督察组现场督察时,该酒店还在营业。在大众点评上,有网友评价:这个地方最大的优点是风景独好,可以一览“无敌长江”、泰州大桥以及扬中的标志物——胖河豚。该酒店集餐饮、住宿、度假于一体,同时提供河豚、刀鱼等扬中特色菜肴。
这真是靠水吃水啊。说白了,这是把公共的资源圈起来,为己所用。如此损公肥私,实是令人不齿。
督察组指出,扬中市明知该酒店项目违法,仍以水利设施名义立项建设,并在上级排查时将其报告为水利设施。若如此,岂不是欺上瞒下,通过巧立名目来逃避监管,权力又岂能如此任性。
据报道,违法建在长江河道内的这家酒店,还与扬中市“长江生态旅游岛”项目密切相关,系园博园改造提升工程的一部分。但即便为了旅游开发,也不能见利忘义,忘了长江生态的保护啊。何况,一旦发生大洪水,这样的建筑物若影响行洪安全,又岂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
无论是《防洪法》还是《河道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也明确指出,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要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打着水利设施的幌子在长江河道内建酒店,这是知法犯法啊。如此胆大妄为,真是毫无敬畏之心,又跟“监守自盗”有何区别。
类似这样的侵占河道,并不少见。在2020年7月,就在秦淮河水位吃紧之际,有群众反映,在秦淮河杨家圩大堤内部,还开着多家高档酒吧、餐厅,这些建筑不仅没有规划许可,还涉嫌违反多项水利法规,对大堤的安全更是造成隐患。被群众形容为秦淮河大堤“肚子里”修餐厅一事,引起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高度重视,对相关违规建筑实施拆除。同时,江宁区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可见,任何影响行洪安全的违规之举,都是不得人心的,任何“保护伞”也罩不住,因为见不得光的违规,一经曝光,必然面临被查处的命运。
有分析指出,这类的违规之举能得逞,一方面是利益驱使,另一方面是对生态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出在水边,根源却在岸上。说白了,就是被眼前利益给遮住了眼,以至有令不行,有法不依,相关规定沦为空文,得不到落实与执行。避免这种损害公共利益的闹心事,还得靠监管硬起来,对违规行为严加整治才是。
声音
《中国环境》:水利设施建设的备案、立项、规划、建设、验收牵涉到数量较多的政府相关部门。然而在这样层层级级的监管中,酒店仍顺利建设并营业。那么,长江边这种打着公共设施名义建设的违规建筑到底还有没有?该如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