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图/刘阳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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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湖南、四川等地多名家长反映,学校以家长谈话、家长会等方式告知,购买学校指定平板电脑和学习教辅,孩子便能进入“平板智慧班”,价格5000元到9000元不等。(据8月31日顶端新闻)
学校以“智慧校园”建设的名义,变相强迫学生购买平板、校园通等电子设备,这其实是个老问题。此前不时有新闻报道,往往是家长投诉引发关注,然后教育部门出面回应。有些直接叫停,有些强调要求“自愿”。
国家三令五申,在义务教育阶段,严禁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严禁商业活动进校园,目的是防止“把学生当客户资源”,遏制“貌似自愿、实则强制”“挟孩子教育以掏家长钱包”的行为。
但是,全国多地出现“平板分班”乱象,说明这个不好的苗头不但没有被掐灭,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一些学校不但把推销平板当成一件重要工作——专门叫家长来开会、各种明示暗示,还将购买平板与分班捆绑——买了平板就是“智慧班”、不买平板就是普通班,这已经是涉嫌歧视贫困学生了吧。难道家里买不起平板的孩子,就不配有智慧了?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更有甚者,玩起了视频网站会员“自动续费”的招数:初一入学时缴费买了平板,接下来三年就要自动“续费”,一旦断交,孩子就要从班级里搬出去。班级环境对于孩子的学习和成长很重要,家长肯定会担心中途换班导致孩子不适应,成绩和心理出现问题,于是只能咬着牙“续费”。这就有点“强买强卖”的味道了。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是电脑数码城,校领导和老师花这么多心思卖平板,还有多少心思放在教学和管理上?将学生按照有没有平板来分门别类,难道不是违背了“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这种明显违规行为,为什么在一些教育部门看来只是“沟通不足”“产生误会”?
智慧化校园建设,最应该升级改造的是学校本身的硬件设施,最应该投入成本的是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为什么要转嫁给家长和学生?任何创新、升级都要家长第一个付钱,家长们伤不起啊!
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一督查组,在山西省调研“平板分班”乱象时,已经定性得非常清楚。这是假借名义进行“组团式推销”,巧立名目变相收取“择校费”,违反了教育部多项规定。其后果不仅是加重家长的教育经济负担,还会因过度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导致青少年视力受损。按“有没有条件买平板”分班,容易让孩子滋生自卑、炫富、攀比等不良心理,甚至可能导致校园霸凌,严重损害教育公平。
而且,这些平板普遍卖得比市价高许多,相关企业涉嫌利用学校作为“垄断渠道”进行强制推销,这里面隐隐约约透出腐败和利益输送的影子。这种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行为,早就该叫停,早就该根除,早就该追责。
如今,国务院督查组已经通过明察暗访,把山西的情况摸清楚了。那么其他地方呢?主管部门是不是应该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改?尤其是那些群众多次举报的地方,更应该重点查办、认真整改,追根究底、严肃问责。
而要遏制“平板分班”之类的冲动在校园里死灰复燃,更应如国务院督查组建议的那样,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收费、特别是第三方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尤其是加强对地方的督促检查,不要再让一些违规之举借“智慧”之名横行,不要再让逐利的臭气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声音
人民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理应享受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打着教育信息化的旗号,以是否购买校方指定的平板电脑为标准进行分班,就是校方在利用自身地位进行“强买强卖”,完全违背教育的初衷,这种方式已不是简单的“吃相难看”足以形容。更何况,校方变相强制学生和家长购买平板电脑,背后所谓“校企合作”牵涉的利益不可忽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还需给公众一个详尽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