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丹
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将其作为中国式现代化五大特征和本质要求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在共同奋斗中推进共同富裕,体现了实现共同富裕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的有机结合。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共同缔造”与共同富裕具有内在一致性,“共同缔造”是走向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
共同富裕是全民富裕、全面富裕
共同富裕是全民富裕、全面富裕。共同富裕是一个有着丰富内涵的动态发展的整体性概念。共同富裕是一个也不能掉队的全民富裕,代表社会关系的性质,主要指在人民群众通往富裕道路的覆盖面上,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一小部分人的富裕,而是“所有的人”“一切社会成员”的富裕。这要求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消除贫困、改善民生,使每个人都活得有尊严、都能过上好日子。共同富裕还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双驱动的全面富裕,代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主要是指在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内容上,共同富裕不是单纯的衣食住行等物质方面的富裕,还包括精神文化方面的富足,解决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这要求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进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价值追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人口规模巨大是我国独具的基本国情,以如此巨大的人口体量进入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中国式现代化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创和形成的,共同富裕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立场。共同富裕不是坐享其成的富裕,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而是党和人民一道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只有人人参与、人人尽力,让每个人都有出彩的机会,才能真正实现人人享有。
“共同缔造”与共同富裕的价值旨归一致
“共同缔造”与共同富裕的价值旨归一致,都是为了人民过上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与有效方式,共同富裕的阶段性目标需要在全体人民“共同缔造”的具体实践中实现。
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任务,现阶段需要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脚踏实地、循序渐进、久久为功。人民群众是推动发展的主体,也是共享发展成果的主体。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就是立足当下、着眼中长期的经常性实践活动,在基层党组织的带动下,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党群干群同心打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高品质生活底色。
“共同缔造”是“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载体,强调充分发挥基层治理制度优势促进共同富裕。“共同缔造”既是认识论又是方法论,是基层治理创新的产物,更是推进基层治理创新的重要抓手。从认识论上讲,“共同缔造”的出发点就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生活中的急难愁盼,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形成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是全体人民共同追求的美好愿景共识,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从方法论上讲,“共同缔造”的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通过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把党的领导贯穿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将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继续带领基层群众稳步朝着共同富裕目标迈进。
在“共同缔造”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在“共同缔造”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就是要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深入践行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五共”理念,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决策共谋是前提,汲取群众智慧凝聚共识。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共同缔造”决策共谋就是深入基层、扎根群众、问计于民,干群“同坐一条凳”找准基层共同需求,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让基层治理的智慧出自人民,凝聚起基层治理的“最大公约数”。
发展共建是基础,依靠群众形成强大合力。创造美好生活,走向共同富裕,人民群众是主力军。“共同缔造”发展共建就是坚持以群众为主体,统筹用好政府、社会、群众多元力量,形成一同出力、一道奋斗的治理共同体,在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上下功夫,推动农业产业化、三产融合,培育壮大产业体系,引导群众深度融入产业链、价值链,扎实推进强县工程落地落实,有效激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依靠“共建”不断“做大蛋糕”。
建设共管是关键,全面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民生无小事,规范“小微权力”运作,群众监督是利器。为民办实事,不是“一阵风”,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决不能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共同缔造”建设共管就是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畅通和丰富群众参与渠道,着力培育提升群众明确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参与社会进步等主体意识,让人民群众全过程参与管理、参与监督,加强共建成果的维护和管理,实现群众的事由群众来管,形成政府和基层群众的良性互动,增强人民群众实干担当的内生动力。
效果共评是标尺,持续推动工作改进改善。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共同缔造”效果共评是在治理全过程,让基层群众成为项目建设效果、活动开展情况的评价员,让群众掌握话语权,切实把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既重视具体工作的持续改进,又注重通过评价奖励先进、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成果共享是目标,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民是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共同缔造”成果共享是让共建成果最大限度平等惠及所有群众,并将基层治理的经验转化为推进共同富裕的经济成效,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分好蛋糕”,推动先富带动后富、集体富带动个体富,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共同富裕更有质量、更有温度。
(作者为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分中心研究员、湖北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