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评论员 周磊
近日,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双减”政策实施两年以来,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一些地方,“转线上”“转地下”“换马甲”等隐形变异现象时有发生。在直播平台上渲染“暑期最可怕”、炒作暑期培训,背后是打着兜售课程牟利的“小算盘”;表面上是家政、保姆上门服务,实则进行语数外等学科类家教辅导;打着“儿童剧本杀”的名号“寓教于乐”,只是换个地方让学生做奥数题……放任这些问题存在,会继续增加学生课业压力、家长经济负担,也会对推进“双减”政策造成不利影响。
加大对隐形变异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是深化校外培训治理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双减”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擅自举办社会性竞赛,价格虚高、“超标超纲”、“卷款跑路”,由此产生的各种焦虑虽然看不见,却实实在在地压在学生和家长的心头。从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打响“双减”第一枪,到印发《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坚决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问题,再到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一系列相关法规充分照应到了社会焦点、群众痛点,为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提供制度保障。以法之名让校外培训在轨运行,就是要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织牢织密规范校外培训的防护网,让其真正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双减”改革是治标之策,是由“小切口”做出的“大文章”。应该看到,随着教育改革发展,社会竞争压力层层传导,家长期盼孩子接受更加优质的教育,互相攀比、暗自较劲的心理依然存在,“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的观念短期内难以消失。熨平这些长期积攒起来的社会焦虑,没有捷径可以走,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要铲除制造教育焦虑的土壤,就要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逐渐在全社会营造对待教育的理性平和心态,让尊重教育规律、成长规律的理念在更广泛的现实层面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