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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传龙:乘客霸机,航空公司就可以霸道?

发布时间: 2007-11-27 15:07   来源:    进入电子报

    曾售出一元机票的春秋航空公司最近又出非常之举:如果旅客有过占机、霸机等行为,造成航空公司连环延误,就被列入春秋航空的“黑名单”,该旅客如果再想乘坐春秋航空的航班,电脑系统将拒绝为其订票。(11月27日新闻晨报)

    乘客霸机,行为确有不妥,而航空公司拒绝有“前科”旅客乘该公司航班出行,实属以黑制黑,显得更为霸道。由于航空公司掌握着快捷出行的主导权,公民个人与其相比,显属弱势群体。在旅客与航空公司的发生纠纷中,究竟谁对谁错,并没有一个权威的仲裁鉴定机构,在谁应该承担责任这个问题都没搞清楚之前,就由纠纷的一方对另一方作出惩罚性制裁,无疑属于霸王条款。就像在一场球赛中,航空公司既做球员又做裁判员,这样的裁判能服得了谁?

     诚然,飞机作为特殊的交通工具,从运行环境和成本安全考虑,更容易受到天气、设备、起降场地、空中管制等诸多因素影响,晚点延误经常发生,纠纷争吵也就自然难免,这就要航空公司早做预案,多作解释,有效沟通,在工作中多检查自身不足,多提高管理水平,而不能靠暗中建立起一纸黑名单,以黑制黑制裁了事。

      对于设立黑名单,春秋航空公司董事长王正华表示,只是一种息事宁人、万不得已的无奈之举,可是透过该公司建立黑名单的行为,人们真看不出该公司息事宁人在何处。一个旅客因为一次霸机行为导致今后将不能再乘坐飞机出行,这个代价也忒高了些。

     虽然该公司也提供了救济途径:当旅客发现自己被列入“黑名单”,可以用书面方式向航空公司承诺不再犯,航空公司审核后将予以解除。可是,对于自己是不是被打入了黑名单,只有遭到一次拒绝才能得到证实,而哪种情形会被打入黑名单,航空公司又没有事前给予公开的明示,这种单方面意思表达如暗箭,会让乘客防不胜防。

     作为航空公司,只能依据《民用航空法》的有关条款,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对旅客的占机霸机行为作出处罚,而且必须遵循“一事不再罚”原则,不得搞“株连”,否则,按照春秋航空公司的规定,公民若在路上闹事,则要被停止路行权不成?

     稿源:荆楚网 作者:叶传龙

(本文来源: 编辑:王德民)
关键词: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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