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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一:免费教育,城市看齐农村的“公平”意义

发布时间: 2008-07-31 10:04   来源:    进入电子报
  在离9月1日新学期开始还有一个月的时候,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月30日在京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2006年西部农村地区,2007年扩大为中部和东部所有农村地区, 2008全国范围内的城市,中国政府用短短三年时间实现了全国所有地方义务阶段教育免学杂费的目标。
  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公开的数据表明国家免除学杂费使全国农民每年减负150亿,虽然现在还没有具体数据显示这将给城市父母减负多少,但毫无疑问,在CPI居高不下的今天,这项举措将会为城市父母节约不少教育支出,也从侧面上反映了中央政府重视民生问题并切实在努力解决民生问题。
  但笔者以为,中央的这项举措所体现出来的意义不仅限于免费可以解决部分城市民生问题,我们更应该看到“先西部、后中东部、再城市”、“由农村包围城市”的免费进程中所表达的“教育公平”理念的积极意义。
  一方面是对农村和城市的“公平”,不可否认,中国在教育投入上还存在着农村与城市、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巨大差异,但中国政府也一直在努力消除这种差异。2年前,政府免除西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杂费是为了消除差异、推动农村教育发展、促进城乡公平,现在政府又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同样是在促进教育公平。只有农村免费城市不免费,显然也是不公平的,尽管农村教育需要的投入依旧很大,但我们不能以此来否认城市看齐农村也是一种公平。
  另一方面,是对进城务工家庭、城市低保家庭与城市其它家庭的“公平”。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加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在向城市转移,从而带来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 但同在城市学校就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父母收入本来有限的情况下,往往还需要交上一笔“借读费”。同样,城市低保家庭孩子的父母收入也非常有限,相同的教育支出对于这类家庭来讲显得负担更重。现在国家免除所有城市的义务阶段教育学杂费,意味着不管是进城务工家庭,还是城市低保家庭,还是城市其它家庭都不用为孩子的义务阶段教育学杂费埋单,这难道不也是一种“公平”吗?
  不管怎么讲,国家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总是件好事情,值得赞扬,尽管我们也希望国家能在农村教育上投入更多。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洋一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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