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彪:公务员和教师应带头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发布时间: 2008-09-05 09: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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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不说普通话,网上曝光;老师在上课时不说普通话,可以举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市语委)昨日称,本月内,将进行一次全市范围内的社会用语用字执法大检查,包括该说普通话的时候没说普通话、用错字、写别字等。一经发现,不管是局长还是主任,都会被曝光。(9月4日《重庆时报》)
早在2000年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通过和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7年多来,全国各地从维护“法”的高度,采取多种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形式,提高了全民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思想认识,培养了人们公共场所标准用语和规范用字的习惯。但也要看到,时至今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仍存在不少缺憾,一些本该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的人员及场所,用语用字不规范、不标准的现象依然存在。
党政机关是语言文字的“龙头”,普通话应成为公务员的工作用语、面向公众的宣传用语、公共场合的规范用语、公务活动的交际用语;学校是语言文字的基地,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既是学校教育的任务,也是学校文化引领作用的体现。重庆市采取网上曝光、群众举报的方式,“强力”推行公务员和老师在公务活动中、上课时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无疑将产生积极效应,促进通用语言文字在各个领域全面展开。
没有重点就没有突破,没有重点难有普及。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之规定,作为必须具备有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能力的公务员和老师,应当带头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如果执行不好,就要将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
稿源:荆楚网
作者:付彪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付彪;公务员;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