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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高校学生要怎么住教育部才满意

发布时间: 2008-10-15 14:29   来源:    进入电子报
  据教育部办公厅日前下发的通知,自查内容包括:落实学生按班级住宿的情况,杜绝按学生经济状况安排住房情况,学生宿舍和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情况等。(10月15日 《新京报》)
  这个通知的出台,马上就有一些不同意见。北京一些高校的老师就认为杜绝按照经济状况安排住房未必是一个好方法。只要限制宿舍的奢华程度,学校应该有权提供一些相对简陋、住宿费比较低的宿舍给愿意在这里住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毕竟可以节约他们一笔费用。
  对这个通知,笔者的意见和上面这些北京一些高校的老师意见一样,杜绝按学生经济状况安排住房并不现实。其实,道理很简单。
  首先,大学里面学生宿舍的费用并不都是一样。笔者在武汉求学以及工作到现在已经10多年,武汉几乎所有的大学都去过。据笔者的了解,在很多高校,由于学生宿舍建设年代的不同,宿舍设备配置的差异,学生宿舍的住宿费用往往分为几等。如有的学校年代较久,8人一间,公用卫生间的宿舍年住宿费为800元;6人一间,公用卫生间的宿舍年住宿费为1000元;房子较新,4人一间,带卫生间的宿舍年住宿费为1500元。有的学校房子则按条件分为800元,和1200元两个级别的。在笔者的了解中,几乎没有发现一个学校学生宿舍的住宿费都是一样的。费用不一样,那肯定会存在着选择。教育部要求不按照经济状况安排住房,那怎么办呢?这些房子有好有坏,如果相关高校硬要定一样的价格的话,那些谁愿意住进差一点房子呢?
  其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学生的家庭经济收入差别变大是客观现实,我们没有必要视而不见。在笔者读书的时候,班上大一的时候没有谁买电脑,到了大二大三才有几名同学买电脑,大部分同学的家庭经济收入差不多。而现在,十多年过去了,在笔者所见的一些大一的新生中,很多大一报到的时候就购置了八千甚至上万元的笔记本电脑,至于说身上有手机数码相机的学生就更为普通了。但于此同时,也有少数来自于贫困地区的学生,每年的学费都要申请助学贷款,每个月的生活费都要考勤工俭学来挣得。如果忽视学生家庭经济收入的巨大差距,人为的去掩盖,“怕按照经济状况安排住房会伤害一些贫困学生的自尊心,导致他们产生仇富心理”,这样的理由,笔者认为都是站不脚的。进入大学的大学生都是18岁以上的成年人,他们知道自己的情况,他们有自己的判断和认知。
  说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如笔者所在城市武汉,每年的夏天都非常的热。有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同学会自己购买空调安装在寝室里面,几个同学平摊购置空调的费用和每个月的电费,以及各种电器如电脑,热水器的使用费用等。这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同学没有什么,但是如果让一些经济条件很差的贫困生也来分摊这些费用,那他是很难吃得消的。
  最后,要相信学生能够管理自己。在西方国家,很多大学都是开放式的,没有围墙,学生来去自由,住在什么地方学校不加以干涉,因为他们都是成年人,能自己决定自己的生活。而中国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几十年来都是要求学生住校,即使他们已经成年。教育主管部门更像一个“婆婆”,一天到晚唠唠叨叨,这不准那不准的,生怕这些学生受到伤害。其实,我们应该相信学生,相信他们能够自己管理自己。作为成年人,如果连自己住在什么地方,和谁住在一起都不能选择的话,憋屈的和一些不喜欢的人住在一起,这样的四年多么难熬,我们一想便知。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明(武汉 大学教师)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大学生;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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