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时,被镇政府抓回送进精神病院20余日,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被放出。记者调查发现,在新泰,因上访而被送进精神病院者不是个别。家属反映,政府不经家属同意甚至未通知家人,便送上访者入院,而当事者坚称自己没病。(《人民网》12月8日)
关于公民因上访而被相关部门鉴定为“精神病”的类似事情,并不鲜闻。然而,令人疑惑的是,为什么“上访的精神病人在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便被放出,从而马上“康复”?更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类似事情会重复上演?
对于类似滑稽、荒诞的事儿,不得不令人感到心寒、悲哀与无奈。一些官员竟然如此娴熟地把权力玩弄于股掌之上!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社会和谐,他们心里哪容得下民众,更谈不上“服务”。因此,对于一些民众的合情、合理、合法的权力诉求,他们置之不理;而一旦民众“越位”,他们则使出“杀手锏”——把上访者送进精神病院。以其强权,压制民众的正当诉求。
试问,既然“当地政府表示信访压力巨大,若出现越级上访,会受上级处分。”那为什么地方政府就不去好好解决问题,非要逼民众走上这条本是通畅的上访之路,而现今却由于一些人的阻挠,使之充满“险阻”。如果问题能得到重视、解决,上访者何必自找麻烦?在此次事件中,“村民补偿费的事从04年一直至今无果,老孙‘不停地跑’,不停‘被拘’”,可见一斑。
为什么一些官员胆敢如此作为?首先,他们太过强悍的权力缺乏有效监督。由于山高皇帝远,中央的政令有时鞭长莫及;另外,基层民众的监督难以生效。在如此困境下,他们更有勇气和胆识去漠视民意,是不折不扣的“土皇帝”。
另外,虽然上级政府三令五申尊重公民的上访权,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违法干预、阻拦,而且也不乏处置过类似事件。然而,可能由于问责机制不健全;或者当事人违法成本较低,后继者也无所畏惧。传统意义上的“杀鸡儆猴”、“敲山震虎”已对他们够不成警示与威慑。
因此,对于类似事件,我以为,上级部门一经发现就应立刻严肃处理。真正做到“杀猴儆猴”、“敲虎震虎”。如果不采取严格的问责机制,谁又敢保证类似荒诞、滑稽事件不再上演?尤其是在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今日,如果由于几粒老鼠屎,而毁坏一锅粥,从而损害政府形象,破坏政府的公信力。那对于类似害群之马,对于类似权力膨胀下的“毒瘤”,上级政府部门更应该果断、毫不留情地把他们“摘除”。
稿源:荆楚网
作者:流铁(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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