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媒体报道,由于广电总局下发“不参与、不炒作‘山寨’”的相关通知,贵州卫视放弃了山寨春晚的合作。对此,广电总局表示,并没有下发任何通知限制山寨春晚。(《新京报》1月1日)。另据扬子晚报1月1日报道:前一阵闹得风风火火要上卫视的“山寨春晚”,近日传出无法与贵州卫视合作的消息,原因是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要求电视台不参与、不炒作“山寨”。
看到这两篇报道后,真是一头雾水。搞不懂所谓的禁止媒体参与、炒作山寨春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可谓不知其然,也不知其所以然。时至今日,山寨春晚之所以引起不少人的关注,除了其本身的新鲜性与趣味性外,也不知我们的媒体对其价值放大了多少倍?从网民老孟声称要举办山寨春晚开始,到有关网友踊跃支持、节目征集与彩排,到引发时评人的热议,到节目平台转播问题,以致到现今上述两家媒体对同一事件的不同报道,可谓都离不开媒体的功劳。
也正由于一些媒体的紧密跟踪报道,才使得山寨春晚“完整、全面、及时”地传播开来。不知这些媒体是出于受众的需求,还是为了所谓的发行量、收视率、点击率而马首是瞻,也趁机抓住山寨春晚这个光环让自己被照亮一把?无疑,山寨春晚的确能吸引不少受众。但如果仅凭某些传闻而对其放大、炒作,把它作为一个噱头来利用,而不顾事实的真实性传播给受众时,那就要拷问一些媒体的责任。
其实,有关山寨春晚的一些信息,受众真的需要吗?报道这些消息与没有这些消息真的能引起受众很大的反差吗?也许,在面对这些狂轰滥炸的娱乐八卦时,受众对其可谓“知情过度”。不报道倒认知清晰,而不顾事实真实性地传播给受众,反而影响人家的认知判断。
也许一些媒体并不缺乏判断新闻价值、传播效果的能力。但正由于在为受众所热议的“山寨春晚”字眼下,为了吸引受众眼球,获得市场号召力,即使缺乏事实根据,不乏有媒体上演一些虚张声势,空造舆论,有意吊受众胃口的报道,可谓沾惹了“标题党”的恶习。而在文化担当方面起着重要地位的媒体,作为一个思想传播者、布道者,岂能如此“忽悠”读者?
稿源:荆楚网
作者:流铁(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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