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晨报报道,20岁女子赴南京参加姐姐婚礼,并担任伴娘,却被姐夫朋友“恶搞”、羞辱,最后觉得无脸见人,跳湖闹自杀。(新浪网2009-5-31)
这种“婚礼恶俗”最后闹出事的新闻不绝于耳,层出不穷。有必要思考,为什么这种“恶俗”如此流行,而又得不到扭转和改变。
结婚,是件喜事,朋友们在一起为了图个热闹,开一下玩笑,这是人之常情。
然而,人们在开“玩笑”时,为了追求刺激和新鲜,总想玩出新花样。在越来越得不到满足的过程中,内心的私欲慢慢滋长,为了满足这种野蛮的私欲,疯狂的举动便开始了。
这种丧失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和人格尊严的行为,是不值得多说的,本身就是很荒唐和野蛮的。然而,造成这种“恶俗”的一些较深层系原因,却有必要探讨。
不管是“婚礼恶俗”,还是商人的“欺诈拐骗”,官员的“贪赃枉法”,以及像添加“三聚氰胺”等制造伪食品的疯狂举动,都表现了,人们为了满足个人利益和私念,在道德越来越被藐视的今天,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很容易被突破。
道德的丢失,使欲望没有了缰绳。为了满足个人利益,什么手段都可以用,毫无顾忌和约束。当这种最基本的道德伦理丢失后,这个社会是可怕的,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可怕的。人们越来越多疑,也越来越不被信任。
哪些因素造成了最基本的道德的缺失?原因很多。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当传统中国的道德体系日益土崩瓦解,被人们所不屑一顾时,新的道德体系却没有形成,结果便是没有道德体系。
传统中国的“仁、义、礼、智、信”,以及“秩序”和礼教在受到西方物质文明的冲击而示弱时,西方文明中的积极部分如“人的尊严”、“个人权利”、“正义”、“公平”等观念却没有被社会充分认识和接受,造成道德丢失,以及物质利益的冲击下形成的道德评价标准的混乱。
最后,人们不再有任何敬畏和遵守的道德约束力量。在市场利益的刺激下,相关法制的滞后,共同造成了一次又一次的为了利益和野性而疯狂。这其中,包括个人,但更多的是集体。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