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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连生:新农保 “试点”过后普惠农民的阳光

发布时间: 2009-08-04 17:56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在今日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就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问题,回答了中央电视台记者提问。
  胡晓义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新农保试点的指导意见,这个试点的指导意见现在正在征求各地政府的意见,准备进一步修改完善之后正式发布,启动试点。预计试点的启动会在“十一”之前。
  说到新农保和以前一些地方实行的老农保的区别,胡晓义说:我想有这样几点:首先,筹资的结构不同。过去的老农保主要都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是三个筹资渠道。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这个补助又是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我认为它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据《中国网》
  曾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之邀,参与新农保试点方案讨论的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杨团间说过:“从目前的讨论来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方案中,基础养老金是亮点。”在杨团看来,方案的结构是对的,既照顾了现状,也考虑到了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
  成稿于去年10月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勾勒出未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推进计划:2009年试点,2012年参保率达到50%以上,2017年参保率达到80%以上,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今日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新农保试点的指导意见。
  1986年,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就开始探索起步,到1991年试点推开。但由于制度设计、配套政策等多方面原因,“老农保”的工作基本停滞了。
  同时,农民参加“老农保”的积极性也不高。因为当时筹资是“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实际操作过程中,许多集体没有补助的能力,政府扶持政策又长期不到位,最后就剩下农民自己缴费给自己养老。
  而此次“新农保”的“新”就在于财政要拿出钱,特别是中央财政要出钱,补贴农民参加养老保险。
  在杨团看来,政府的责任非常重要,首先要保基本,提供基础养老金,这是在农民参加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之外,政府额外提供的。
  他认为,基础养老金可以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行调整。目前全国农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是57元,农民的基础养老金定在60元比较合适。
  目前的这份“指导意见”中规定,60元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提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再安排资金以提高当地的基础养老金标准。
  这将一改过去“中央财政支出没有一分钱用于农民养老”的局面。
  除了明确财政补助外,新农保试点方案对参保人群范围、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基金管理等都做出了规定。
  首先,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不一样,新农保的特点在于“自愿性”,即年满16周岁,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以自愿参加。“指导意见”中规定,年满60周岁,缴费累计15年的参保人,可享受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年满60岁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基础养老金可增加2元。
  方案也考虑到了特殊情况,那些到了60岁、但缴费累计不够15年的人,可以补缴。
  试点开始时已超过60岁的人,补缴时可以享受减免,年龄增加一岁,缴费年限递减3年。试点开始时已超过65岁的,可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
  “指导意见”同时强调,减免的政策只适用试点刚开始的几年,而且,老人享受减免政策时,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
  农民个人缴费多少、相关补助多少、积累资金每年产生的利率回报,都将记进账户,农民能看得清清楚楚。
  到了60岁时,参保人可以根据个人账户里的资金总额和当时的平均余命,来确定养老金的领取标准。
  如果以70岁为平均寿命,到了60岁以后的平均余命就是10年,合120个月,那么就按账户内资金总额除以120作为每个月的发放标准。如果寿命超过70岁,每个月还继续按原来标准领取养老金,这部分由统筹资金支付。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思路中,对新农保将实行低标准起步。初步设想试点阶段的新农保基金,以县级为核算平衡单位。
  缴费标准以当地县上一年人均收入的4%—8%为标准,参保人可以自愿多缴,但最高不超过30%。
  “指导意见”还规定,新农保实行后,允许跨地区转移,并按新参保地的标准核算,享受相应待遇。
  从地方操作上看,新农保还需要在诸多环节上,进行相关制度衔接。如参加了“老农保”的,已经年满60岁的老人,并且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可以直接转到新农保,政府补充其基础养老金部分,继续领取养老金。而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还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标准继续缴费,达到年龄时享受“新农保”待遇。
  此外,新农保还要解决如何和现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新农保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具有不同特点。”人保部社会农村保险司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处卢海元对本报记者表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土地补偿费,保障水平不一样。卢海元表示,对于这两项制度的衔接初步设想是,失地农民现有的养老保险资金来源,都划归到农民的个人账户里,而政府再按新农保标准补充基础养老金。
  去年11月16日,在2007—2008年中国人类发展报告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赵殿国到会发言,他表示目前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
  他说,我国财力增长迅速,可以解决农民的养老保险,现在全国60岁以上的人口有1。5亿,其中农村人口占到1亿左右。
  如果财政给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每人每月提供60元的基础养老金,一个人一年是720元,全国1亿农村老年人口是720亿元,相当于2008年中央财政支出的2%。
  用赵殿国的话说,“用2%的中央财政支出就能建立低水平、广覆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将使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从而确保农村老人基本生活需要。使农村群众早日享受到同城镇居民同样的社会保障,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稳定。
  我们期待着“试点”过后普惠农民的阳光……
  稿源:荆楚网
  作者:纪连生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王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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