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8月11日报道:网友发帖《拖家带口亲子游!山西警车远赴青岛旅游爬崂山》,称一辆牌号为“晋·00344警”的别克商务警车,停在青岛崂山太清宫停车场上,“车门打开,车上下来男女老少六七人,但无一人身着警服。关上车门之后,一群人拖家带口向太清宫入口方向走去。”从山西长途跋涉到青岛,不是为办案,而是旅游?这辆普通的警车再次引发网友的关注,他们怀疑警车被私用,更寄望于相关部门能够尽快获知真相。(8月11日广州日报)
7月中旬,河南周口市公安局一辆警用面包车拉了4女3男畅游西安大雁塔,不料被网友拍个正着,被媒体曝光后,周口市公安局立即予以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对警车私用的当事人河北派出所所长李金榜禁闭7天,并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派出所所长职务。并对负有责任的相关分管领导予以纪律追究,同时通报全系统。然而,这件事情好像并没有给山西警方产生什么影响,有关人员也没有长什么记性,依旧公车私用,竟然把警车开到名胜风景区观光旅游,招摇过市,好不气派。但在风光的背后暴露出各种问题。
首先,警车旅游很不严肃。警车,现代汉语的解释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用于执行紧急职务的机动车辆。简言之,它是政法系统为了执行公务的专用交通工具,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代表了政府形象。如果确因办案需要,把警车开进风景名胜区也无可非议,但是如果非公需要而把警车当作旅游车,开进风景区,有失大雅,极不严肃了。不仅有损警方形象,更对政府的形象带来影响,让人感觉到警车可以随便挪作他用,办案人员游山玩水,不务正业,形象不佳。
其次,警务用车管理混乱。警务用车被当作旅游车不只是少数人的行为,暴露了车辆所有单位内部管理水平低下,制度形同虚设,管理混乱,制度执行不严,车辆使用随便,审批手续过于简便,给一些不能够遵章守纪的人员钻了空子,也是单位负责人的失职行为。
再者,公车私用滋生腐败。警车被挪作私用,内部容易产生效仿。大家都是公务人员,谁家没有个特殊情况,你能用,我就可以用,不仅增加了单位的公费支出成本,也给安全管理带来隐患,一旦警车在私用过程中出现什么意外或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往往责任难确定,难追究,后果不堪设想。
管好用好警车,既是提高办事效率,又是维护政法系统良好形象的最基本要求,各级警务管理机关早有明文规定。因此,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警务用车规范化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对违反警车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于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坚决杜绝警车私用,到娱乐场所休闲消遣,到旅游胜地,游山玩水等现象的发生。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何国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