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王志顺:“公正廉洁为民”挂在墙上只是第一步

发布时间: 2009-09-15 11:34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人民法庭庭训征集活动经过3个多月的紧张工作,结果已经揭晓,“公正、廉洁、为民”被确定为人民法庭庭训。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在人民法庭醒目处悬挂、张贴人民法庭庭训,引导和激励人民法庭干警,接受群众监督。(《法制日报》9月14日)
  无疑,选取“公正、廉洁、为民”六字作为人民法庭庭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主题,体现了人民法庭的职能和特点。某种程度上,也符合人民群众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美好期待。
  但笔者以为,各级人民法院如果只满足于“公正、廉洁、为民”的庭训上墙了,恐怕远远不够。一个很明显的事实是:谁个公安派出所没有在派出所的醒目处高悬“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四个大字,甚至有的还通体闪闪发光,使前去报警求助的群众误以为只要见到这四个大字,就象吃了颗“定心丸”,就像古代草民遇到了“包青天”。可结果呢,一些派出所要么是以案情小、警力不足,对群众的求助不予理睬;要么是简单地记录一下案情,就将报警的百姓打发回去;要么是“有理无理莫进来”。更有甚者,个别公安干警为谋取一己私利,公开充当不法分子的“保护伞”。以至于见到类似的现象多了,一看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四个字,群众就像吃了颗苍蝇,以至于有的群众气愤地说:还“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呢,我看“立警为私,执法为官”还差不多!令群众非常失望,也严重地破坏了公安部门形象。
  法院系统这些年出的丑闻应该说也不少。甚至比之公安部门有过之而无不及。比较典型的案例有:吉林省高级法院执行庭一个小小的正科级法官李承禧,长期周旋于执行方与被执行方之间,用谎言与威胁获得巨大的寻租空间,自1995年至2002年,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共贪污执行款5300万元,索贿36万元。这里固然有吉林省高级法院管理失控、监督缺位的“软肋”,但更重要的恐怕是李不把“司法为民”的法院宗旨当一回事。(据2004年12月27日《南方周末》)。且不说前段时间曝出的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严重贪污受贿、生活腐化案。新的人民法院庭训的推出应该是一个重塑各级法院形象、端正法院干警对人民群众态度的很好的契机。但愿“公正、廉洁、为民”庭训不仅仅悬挂在各级法院的墙上,最好是让法院干警们深植于心,见之于行。从而真正不辜负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期待。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志顺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王德民)
关键词:王志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