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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万然:“钓鱼”成为职业是道德和法理的沦丧

发布时间: 2009-09-25 10:32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当勾引别人犯罪,或是栽赃别人犯罪成为一种职业,构建和谐社会将会是一句空话。
  引诱、勾引和栽赃别人犯罪作为职业的违法犯罪行为早已是公开的阴谋,甚至是在执法部门的支持、纵容、指使下成为某些社会渣滓的谋生及发财之道,这是极大的耻辱!
  据2009年9月15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上海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采用“钓鱼”手段查处黑车的“钓鱼”行动再次引发了网上巨大声浪,因为这次被钓的是普通私家车主,车主说自己只是好心帮一个自称胃疼的人。该报记者也采访了两位同样在闵行区被钓鱼的车主,两人遇到的钓鱼手段分别是“亲人车祸”和“肚子疼”。施先生于5月23日午夜在沪闵路练车时,一对男女中年人拉开车门就坐进去,称亲人在颛桥出了车祸,现在太晚打不到出租车,请他载一程。施说:“当时觉得人家事情挺急,啥都没想就答应了,根本没提到要给钱,结果到了地方以后,女的一边拿出20元钱往我手里塞,一边把车钥匙拔了,男的则用身体压住我。接着执法大队的人就出现了”。浙江温州陈先生说他是位商人,9月初,他的送货司机在闵行区浦星公路遇人拦车,说肚子疼需要去医院,请司机载其到前方路口,愿意给5元钱,虽然司机没收那5元钱,仅仅是出于爱心想帮下“肚子疼”的搭车者,结果到路口就被运管当黑车查处。被钓者每人罚款1万元。这无异于抢劫!
  请别忘记2008年3月7日的上海,一名黑车司机将一名女“钩子”捅死。(2008年3月15日《南方都市报》)和开黑车一样,“钩子”也是一种黑职业。一个“钩子”下面有几十个“钩子”。“钩头”开的是奥迪,而新钩子常常一分钱拿不到。一个成熟的钩子,一次可以拿到200元奖励,效率高的一天可以放七八次“倒钩”。钩子成了黑车的天敌。两个团伙是水火不相容的,有时候也会有利益交换。资深的钩子会向熟悉的黑车司机收取保护费,双方相安无事。这样的“交通协管员”已经变质为“黑社会”了。
  之所以使勾引良民犯罪的行为成为职业,还不是某些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利益使然?2006年4月26日《华西都市报》报道,四川彭州市、什邡市出管所通过奖励职业举报人,引诱无营运资格的车辆从事客运活动,对车主进行重罚,谋取不正当利益,害得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害得省委书记张学忠、省长张中伟联名给各市州委书记、各市州长写信要求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害得省纪委、交通厅、监察厅先后多次派员深入两市调查、处理,才平息了民愤。
  有个哲人说过,人是天使和魔鬼的结合体。恩格斯也指出,“人起源于自然界的事实,决定了人永远不能摆脱兽性”。学坏容易学好难。橘生淮南为橘,生淮北为枳,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人只有经过严格教育才能逐步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并接受法律、纪律的约束。鼓励、放纵引诱犯罪,是对道德的践踏,对法律的挑衅,对人性的侮辱。在法国,引诱犯罪是不能成为证据的。而我们的执法部门自己不去认真执法,却通过雇佣“黑钩子”勾引司机违法,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导致了不少本来就安分守己的司机违法或“被违法”,导致不务正业者把勾引、诱惑犯罪或嫁祸作为职业甚至发展为黑社会,导致执法部门执法犯法、严重削弱执法机关的公正形象,导致老百姓对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不满甚至仇视和敌对。
  如果别的执法机关也像上海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那样采用“钓鱼”手法迫使广大干部群众“被嫖娼”、“被卖淫”、“被受贿”、“被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这将使我们整天提心吊胆生活在“钓鱼”的天罗地网,永无宁日。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万然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王万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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