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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松林:城管“委屈奖”,进步还是倒退?

发布时间: 2010-01-29 15:20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受了委屈,还能得奖。近年来,宝鸡市城管部门不断提升文明执法水平,很多执法队员在工作中坚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体现了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近日,宝鸡市城市管理局授予王久林、王文华等11位同志“委屈奖”。(1月29日 华商报)
  “城管”一词最早可以溯源到希腊城邦时期,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为了综合治理城市单独设立了一个“城管”部门。从产生的那一天起,从城管手里就握着管理和治理城市的“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把握好了顺风顺水,把握不好水火不容,水也覆舟。这不,我们眼下看到的城管“委屈奖”的产生,就是对正在脱缰的“权”的一种弥补。
  何为“受委屈”?就是“受到不应有的指责或待遇,心里难过”。这个“委屈”结合新闻提示,也就是一部分市民特别是小摊小贩对城管的“打”和“骂”。如此看来,基于市民和小摊小贩大打出手,对城管进行言语辱骂甚至是人身攻击,城管确实是有点“委屈”,设立“委屈奖”给城管,也是慰劳和体谅他们,至于“体现了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个人觉得更是“委屈奖”的功不可没。从这一点上来说,“委屈奖”的设立有效减少了宝鸡市民与城管的直接对抗,避免了大规模流血事件和冲突的发生,“保护”了市民的合法利益,也补偿了利益受损的一部分城管。所以,的确算得上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历史进步。
  历史是现实的镜子。以史为鉴,可以知城管。在过去,我和大家一同见证了“湖北天门男子拍摄城管村民冲突被打死”、“ 广州十余小贩持砍刀与城管人员打斗致两人受伤”以及前两天的“女中学生摆摊挣学费遭城管殴打吓出精神病”等等。这些消息似乎又从另一个侧面展示城管的面目。给人们遗留的印象仿佛真正“委屈”的应该是那些“小商小贩”、下岗工人这类的城市弱势群体。而作为拥有管理城市权力的城管获奖到底是在侮辱城管的管理无能还是在打击公众的智商?从这个层面看,这个“委屈奖”的设立是一种退步。
  城市管理是双向互动的过程。有人要摆,有人要管;有人要撵,有人不走,难免引起摩擦。很多时候的摩擦和冲突是完全能够靠双方的努力消灭在萌芽状态。“打和骂”在这则新闻中成为了“小摊小贩”和下岗工人的代名词,看不到城管的不文明执法之处,面对“打和骂”,城管忍气吞声,“受委屈”了。还真是不简单,我提议,给城管颁发“感动中国”奖项,因为他们的不打不骂,文明执法理应获得。
  真正的城市管理不是“胡萝卜和大棒”的方式,真正的进步也绝不是看似“城管力量失衡的执法”。提高城管队伍建设、加快相关立法和完善立法、加大对市民的宣传教育、积极扩宽下岗职工就业渠道,在全社会逐渐形成一种良性互动、文明谦让的社会风气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进步。当然,以上几点还必须想方设法予以落实,否则,城管的“委屈奖”还得拿,而且是月月拿、年年拿、拿得手软、拿得不怕被人笑话。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松林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李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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