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9日10时30分,依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直属中队执勤发现一辆“朗风牌”轿车存在违章嫌疑后,在中队长张岩的带领下驾车追截。当两辆警车追至哈同公路跨线桥段时,那辆违章嫌疑车为躲避左侧的轿车,险些与迎面开来的翻斗车相撞。最终,将其截住。一辆牌照为“黑07888警”警车下来一名协警,骂骂咧咧地将驾驶员胡某拽下车,狗仗人势般地叫嚣:“你他妈跑呀,我们队长就这脾气,你跑到七台河也得把你追回来。”这惊险一幕就发生在依兰县境上,所幸事件未造成交通事故。目前,轿车司机胡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依兰警方决定对其行政拘留10天,罚款2000元。 (9月12日商都网)
“警车追轿车”,这一幕由电影走进现实,让人不得不感叹这件事的荒唐。因为,此前公安部出台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已经明确规定,“除执行特殊任务外,不得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违法行为;遇有交通违法行为人拒绝停车接受处理的,不得站在交通违法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伸进车辆驾驶室,强行扒登车辆责令驾驶人停车;除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或者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等方法进行处理。”
铁令尚在,依兰县的这辆“黑07888警”警车居然敢无视法纪,在公路上肆意导演这一场令人心惊胆颤的“追捕”行动。于法律法纪层面来讲,这样的“追捕”显然不符合上级政策规定,涉嫌越俎代庖,违规违法;于被追者胡某来说,心里自知无证驾驶要受到处罚。但屁股后紧咬不放的两辆警车很容易使其产生紧张,发生意外,对自己和其他驾乘人员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讲,这样的“警车追轿车”都不是明智之举,应受到谴责和追责。那么,依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直属中队为何偏爱“追轿车”呢?
首要原因可能还是受利益驱使。交警发现胡某存在违章嫌疑就犹如警察发现罪犯线索一样激动。但两者又有明显的区别:警察发现罪犯线索激动,是由于可以除暴安民,维护社会治安;交警发现驾驶员违章,除了维护道路安全之外,附带的经济处罚可能更吸引人——比如胡某就被罚款2000元。 一个胡某被罚2000元,10个,100个“胡某”呢?这将是一笔很大的数目,谁不为之心动?事实上,此前也有媒体曝光,一些地方的交警想尽办法在道路上“搞创收”,为部门谋利益,这绝不是无稽之谈。
其二,依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本身的工作纪律存在漏洞。既然公安部出台了《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想必当地也曾组织警员进行集中学习和培训。但是,面对眼下这一起“警车追轿车”的荒唐闹剧,公众有理由对依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学习情况和培训效果报以质疑。这不仅反应出交警大队内部一些警察的责任心淡薄,同时也从侧面向人们展示了该交警大队平日的工作纪律存在不小漏洞,缺乏对执勤交警工作的及时跟进了解和有效监督。这,对于依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整体的形象和公信力显然没有好处。
最值得关注的一点是,这两辆警车在执勤时并不知道胡某是无证驾驶,只是认为其存在违章嫌疑。在这样的现实下,到底有没有必要“一鼓作气”对胡某进行驾车追截?难道就没有比“追截”更好地工作办法了吗?此外,更让人怀疑驾车追截是不是依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执法常态?所有疑问,期待当事方做出正面回应,也期待上级监督部门能够介入调查,进行批评指正。
交警执勤的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安全,这一方面包括保持道路的畅通无阻,另一面也应把保护每一个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排在第一位。如此“警车追轿车”,让人在为被追者捏一把汗的同时,也多少折射出执法方的工作粗暴和程序不当,令人深思。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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