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四川一家媒体报道了“四川宜宾一男子下载色情图片在家看被罚3000元”,事件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当地警方的做法受到了网民几乎一边倒的质疑。而对于事件主角的杨化军(化名)来说,该事件更是导致其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一方面是3000元相当于其3个月的工资被罚,另一方面在情绪上“整个人都崩溃了”。(3月25日《南方都市报》)
在该事件被媒体披露后,网民们纷纷站出来质疑当地警方的做法,南都网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示,97.5%网友都认为“自己看不传播并不违法”,这样的结果足以见得此次执法有失民意。而抛开此次执法的亲民与否不说,整个事件受到伤害最重的莫过于事件主角杨化军及其家人,不仅仅是被罚了款增加了家庭负担,更严重是其个人在精神上的全面“崩溃”。
一方面,一次执法,引来的结果是网民几乎一边倒的质疑,一个普通社会民众的严重心理创伤以及一个原本幸福和谐家庭所面临的尴尬与困境,执法的结果不仅没有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而且还对社会个体产生了伤害,那么,这样的一次执法我们还能不能称其为公正合理的执法?这样的执政方式还能不能践行到政府部门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呢?
另一方面,在2006年开始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的行为违法,但没有将查阅、浏览等放入处罚范围之列。一般认为,作为上位法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效力高于只是部门法规的《办法》。也就是说,当地警方作出此次处罚并没有实实在在的法律依据,似有“特权执法”与借此“敛财”的味道,这也许就是到目前为止,为何当地警方仍没有出来就此事作出回应的原因吧!
事后有媒体就公民有没有“色情权”作出了评论,评论中指出,对色情越宽容,社会就越进步越自信。而在笔者认为,到底哪样算是色情违法,哪样可以算为自己所拥有的“色情权”,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揣摩的问题。事件报道后,有9成宜宾当地网友承认看过黄片,如果均如当地警方的论断行事,这都是需要罚款的违法行为,这必将成为扫黄历史上最庞大的一项工程,而且据此罚款不在少数,还能为后续“扫黄”作出重大财力支撑。
其实,对于扫黄这种净化社会风气的重要举措,社会大众都是持有赞许的态度。这几年,也是不断有普通民众对色情网站、色情交易等现象进行举报,这些无不大快人心。可是,扫黄的过程也需要正义的行径与合理的法律依据,并不能单凭警方的一意孤行,更不能将“扫黄”变为地方执法部门进行大肆敛财与“特权执法”的途径。
四川宜宾警方的此次“扫黄”,显然已经违背了正义扫黄的真正目的,其错误之处有过之而不及。执法之前,我们应该进行理性的思考,是否有理有据?是否有这个必要?是否能是社会大众所认可的正义之举?这些都是每一次执法前所必须进行思考的东西。笔者认为,事件的主角杨化军虽有过错,但错不至进行处罚,更不能以此作为罚款的依据,当地警方也应当尽快站出来,现身说法,还民众一个满意的答复,给当事人一个真正合理的处罚。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何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