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薪阶层年年唱主角,这在税务人员看来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但这正常吗?"在日常稽查工作中,发现不少'大老板'很少拿工资,企业账目中企业老总、大老板的工资额都不显示,有些即使显示了,也是每月两三千元而已。"郑州市地税局一位负责人说,"就拿房地产来说,很多人普遍认为房地产企业的工资高,但缴个税的都是企业高层主管,也就是打工的,真正的大老板收入很难查清。"(《大河报》2010年4月14日)
根据我国个税申报办法,年收入超过12万元者,都需要自行申报纳税。然而,在实际执行中,不但很难做到让应征尽征,而且由于税收监管体制的弊端,直接导致工薪阶层纳税富人群体逃税的怪现象发生。这给国家财政收入造成的损失是显而易见的,对税收执行力的影响也是不可低估的。
当用"为富为仁"的道德观来责骂富人逃税行为已经起不到应有的约束作用时,制度执行不力方面的因素显得尤为突出。尽管有"不申报者将受到多重处罚"、"对偷税者要处以50%以上,5倍以下罚款","将影响个人信用体系,留下不良记录"等警告,由于执行起来比较难操作,最终成为制度再严厉也无异于纸上谈兵,很难真正落实到实处。
从根本上说,要从个税申报的源头上把好关才能抓住问题的要害。要深入总结个税申报工作存在的问题,要针对诸如房地产老板实际收入高但帐面工资低等情况,借鉴国外税收的先进经验,研究制定更有效的征税措施,力争税收工作取得主动权,更有效地防止逃税行为,真正树立税法的权威性。
稿源:荆楚网
作者:简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