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红兵:隔离非正常上访人员为的是哪般
发布时间: 2010-04-18 11:32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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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昨天起,深圳申办居住证将不再收取工本费,群众办证将不用再掏钱了。同时,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对外宣布了7类“不受深圳欢迎人员”,他们将不能办理深圳居住证。其中,非正常上访人员也被列入7类人员之中。(4月16日《广州日报》)
深圳市作为全国第一个废除“暂住证”、实行“居住证”制度的试点城市,在全国城市中备受关注,这样的做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称赞与好评,更是深得外来务工人员的爱戴。此次深圳市公安局公开声明7类“不受深圳欢迎人员”,说是为了深圳和谐稳定,让人似乎感觉温馨。然而,非正常上访人员也被列入“不受深圳欢迎人员”,不禁让人心生疑惑。
据新闻中报道,非正常上访人员指的是那类信访事项已经终结、或签订有关停访息诉协议后仍然继续上访,或违反《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越级非正常上访的人员。看过这样的定义,再来揣摩政府的做法,不禁让笔者产生了这样的三点疑惑。
首先,为撒会出现非正常上访人员?笔者认为,法制社会,公民自我维权意识高,在初次上访过程中,如果损害自身利益的事得到了政府圆满的解决,普通民众是不会再出现这样的非正常上访的。社会是和谐的,公民是善意的,若不是政府给的结果不能让人心服口服,基本不会出现非正常上访的情况,而若真的来了,那就可能是民众的事还没侧地解决。
其次,普通公民对专业法律知识了解较少,理性不足,政府对上访的初次处理可能会使民众当时觉得很合理,签订了停访息诉协议,但当后期细细思考之时,又发现其中还有一些猫腻没有得到解决,这个时候,该不该继续追究呢?如果单纯因为签订了停访协议而就此作罢,那不就是表示民众没有申诉的权利了吗?政府又如何能做到为民做主?
最后,政府出台此项限令,为的是什么?难道真的是为了深圳的和谐稳定吗?如果是这样,那么在老百姓的权利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情况下,深圳还能不能算得上和谐,结果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又是觉得民众的再次上访没有必要了吗?还是觉得受理投诉是件很劳心伤神的繁琐麻烦事,劳民伤财?亦或者是不想再节外生枝,少生是非?事情没解决,老百姓自然不会就此放手,政府不欢迎这类人员,似乎是爱上了安逸的生活。
老百姓找政府上访,是因为他们相信政府是为民请命的地方。对于普通老百姓,他们相对较局限,往往只有政府可以依靠,问题没有得到侧地合理的解决,他们自然就不会放手,如果政府因为他们的不罢手,而将其列为“不受深圳欢迎人员”,不给办理深圳居住证,是不是考虑的不够完善。笔者希望,政府该认真思考,这样做,真的妥当吗?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何红兵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王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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