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局越秀分局日前对非法使用亚运会标志的行为进行了查处。位于壹马广场的兴昌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在没有得到亚组委授权的情况下,在广告牌上使用亚运会标志,构成侵权,被执法人员拆除。该商家代理人说,在广告牌等宣传物上使用亚运会标志,是希望可以弘扬亚运精神,并不知道使用该标志前需要申请授权。(5月6日《广州日报》)
激情盛会,和谐亚洲,2010年11月12日,第16届亚运会将在广州盛装开幕。如今,距离这项国际盛事的开幕仅剩6个多月时间了,在广州市政府及亚组委各方正全力备战亚运会的前期各项筹备工作之时,合作商争夺、原材料竞标、冠名权使用……一场伴亚运而生的“亚运”效益争夺战,也正在如火如荼地上演着。
不可否认,这样的“亚运”争夺战对亚运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它不仅将亚运会传达给了更多的社会民众,还将给亚运会的成功举办带去巨大的资金保障。然而,因为一些管理监督漏洞的存在,部分商家不择手段,妄意使用亚运会的名义借机炒作宣传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就像此次商家非法使用亚运标志,无疑就是和谐亚运下的一起侵权悲哀。
作为中国继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之后最为重要的国际盛事,广州亚运会已成国人的关注焦点所在,全国上下处处传扬亚运理念,弘扬亚运精神,政民齐心协力,无论是从氛围营造,还是从物资赞助,都在为广州亚运会的成功举办贡献力量。但是,再完善的规章制度也有漏洞,亚运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让商家蠢蠢欲动,争相角逐,不禁铤而走险,拉开了“亚运效益”争夺战的序幕,乃至出现了超越法律准绳的违法违规现象。
亚运会的成功举办,来自各方各面。对于亚运会标志的使用,也有此项赛事的法律准绳,如果超越了这条法律准绳,在没有获得亚组委授权的情况,一切使用亚运会标志的相关商品或行为只能算作侵权行为,如果不加以制止,只会让这场“亚运”效益的争夺战衍生出侵权乱象。民众宣传亚运呼声甚高,初衷为好,但是也需要有足够的理性,将自身的行为限制在亚运会的法律准绳内,才不至于使亚运侵权现象泛滥,给和谐亚运会的举办抹黑。
弘扬亚运精神,借助亚运宣传,有其自身的法律准绳,这样才能形成井然有序的亚运局面,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可。笔者认为,亚组委及广州市政府需要做好宣传工作,将亚运会的相关法律准绳公之于众,处于公开透明的状态,才不至于出现该商家“不知道使用该标志前需要申请授权”的法律盲点,才不至于出现侵权乱象,将民众的善意无奈的冠上侵权的名义。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何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