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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名金:“行政记过官员”半年启用值得一试

发布时间: 2010-07-15 08:53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杨绍森1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官员如果被行政记过,半年内不能提拔,但半年后期满可正常使用。杨绍森说,有些基层干部处分过期后,安排他们到别的部门工作,这是给干部以出路,不违背现行组织、人事规定。(7月14日《广州日报》)
  被行政记过官员半年后可正常任用,体现的是一种人事制度的弹性,其实无论是谁,是官员还是普通群众,都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因为我们都是人。关键是看犯错误的性质、动机以及危害后果,如果性质比较恶劣、动机卑鄙、危害后果比较严重,虽然没有触犯法律、没有被开除公职,再度启用也应该慎之又慎。杨副秘书长已明确指出,判刑或“双开”肯定不会再复出,只许启用“行政记过官员”,这意味着规定并非有意偏袒官员,而是给官员提供改错和修正的契机,此举我认为合情合理。
  据我所知,一些西方国家的官员犯了过错,在公开场合向民众认错或者发表书面道歉声明之后再度任用,是常有的事,这在官员本人和民众看来都属正常。如果因为官员被行政记过,就一棍子打沉,显然不是善治之举。给“行政记过官员”改过自新的机会,我觉得比起动辄就罢免要好,因为犯错之后的官员,更懂得珍惜事后再次启用赋予的机遇,如此一来,他们不仅工作更卖力,组织纪律亦更缜密为之。要知道,有了“行政记过”的烙印,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他们都得顾全大局,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只要“行政记过官员”不是带“病”上岗,而是带着一种痛改前非的心态重新履职,半年后大可正常任用。人不是万能的神,不可能不出错,官员也不例外。对于行政记过官员,广东规定半年后可正常任用,旨在唤醒犯错官员在犯错中找到犯错的缘由去改错,制度的善意,在这些行政记过官员的身上,我认为或多或少还是有所触动的。
  给“行政记过官员”重新做官的机会,善莫大焉。“半年启用”的滴水之恩,行政记过官员定当寻机回报,况且官员知错能改,也是我们所期待的,既是如此,被行政记过官员半年后可正常任用,无须大惊小怪,值得一试。
  稿源:荆楚网
  作者:黄名金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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