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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祥:驻矿安监员最该“等同”什么?

发布时间: 2010-07-27 15:30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贵州省安委会出台新规,从今年8月1日起,贵州省驻矿安监员工资将不得低于所在县国家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京华时报7月26日)
  除了公务员本身,时下谁不是梦寐以求工资能等同公务员?可由于天生身份之间的差别,鸡总归是鸡,凤凰终究是凤凰。现实中这又常常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驻矿安监员工资等同公务员,虽不是正式公务员,但无疑是准公务员。如此VRP待遇,驻矿安监员真可谓三生有幸。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想必,驻矿安监员想不忠于职守都不成,想必,煤矿安全无事故更是指日可待。这恐怕也是倡导“等同”者的初衷。
  驻矿安监员工资等同公务员之前,工资是否享受临时工非人待遇?还是付出与报酬压根不成正比?或者是原工资标准与现物价水平不匹配?如果决策者是从这些方面考虑驻矿安监员的工资“等同”,这都是站得住脚的理由,相信纳税人再怎么手紧,也会是认同的。否则,那种拿纳税人钱送人情、打水漂的“等同”,肯定是没人赞同的。
  驻矿安监员是政府部门派出的“钦差大臣”,其义不容辞的职责就是,进驻煤矿负责安全监管工作。在其位,谋其政。显而易见,充分发挥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作用,减少事故发生,是每一个驻矿安监员的工作所在、职责所在、使命所在。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无疑等同失职渎职。可现在倒好,这居然也成了工资等同公务员的理由。莫非,论功行赏也变成论“过”行赏?
  更何况,问题都是老问题,事故都是新事故。驻矿安监员制度,已实难担矿工的“红色生命保障线”之责。今年以来仅在河南省,郑州“新密矿难”中驻矿员和矿主沆瀣一气,洛阳“伊川矿难”事故发生后驻矿员逃遁,平顶山市兴东二矿“6.21”炸药爆炸事故导致47人死亡而10名驻矿员“集体失声”。对这种无法无天麻木不仁的安监员,别说是“等同”,即便“等于”,恐怕也于事无补,甚至是对牛弹琴。这种一厢情愿的“等同”,更有点象不会家教的大人,面对不听话不肯学习的孩子,一味靠哄靠捧:宝宝,听话,我给你好吃的!只是不知,这种“哄孩子”游戏如何能保证煤矿安全?
  驻矿安监员工资等同公务员也无妨,但必须有三个前提。一是驻矿安监员角色要等同“包公爷”。驻矿安监必须六亲不认,嫉恶如仇,执法如山。其次,驻矿安监员责任要等同公务员。不能福利待遇参照公务员,安监责任与工作状态还是原地踏足踏,这也应一同升级,要对得起纳税人的钱。既然拿公务员薪水,就得有个公务员样子,一言一行要以公务员标准要求自己、压缩自己。第三,驻矿安监员问责要等同公务员。既然工资等同公务员,问责就不能轻描淡写,必须对照公务员要求,从严从重问责。唯此,驻矿安监员工资等同公务员,恐怕才物有所值。否则,“等同”名不正,言不顺。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文祥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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