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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红兵:政府禁烟不能“一棒子打死”

发布时间: 2010-08-11 15:29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据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禁烟行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透露,该区将对全区正科级以上干部开展禁烟自查活动,并在自查后将对全区正科级以上干部的禁烟行为再作“新规”:凡承诺戒烟的正科级干部,如没有戒烟,那就请“戒了烟,再上班!”(8月11日《华西都市报》)
  政府禁烟不是新鲜事,但是将机关干部的“戒烟”与“工作”挂钩,那就很雷人、很新鲜了。此次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对全区正科级以上干部实施禁烟,不论是在建设“无烟政府”还是对干部自身健康,无疑都是一大好事,让人拍手称快。其率先推出的“戒了烟,再上班!”式禁烟措施在全国也数一数二了,看得出是下了狠心。
  然而,将“戒烟”与“工作”挂钩,是否过于严厉,欠于考虑呢?假想,如果“老烟枪”们戒烟比较困难,虽然有其心但却无其力,或者需要一定长的时间才能完全戒得掉,那是否需要办理长期的“戒烟假期”,以达“戒烟”之目的呢?而且,拥有如此正当的休假“理由”,又会不会成为追捧的对象?这样恐怕只会影响到政府部门的日常运作吧。
  在实施“新规”前的自查活动中,相关负责人还表示,自查活动“不仅可以检验东坡区干部是否会对区委区政府说实话”,“还可以检验东坡区干部的行政执行力到底如何。”仅凭一个自查表就能得出如此重要的结论,未免有夸大之嫌。“老烟枪”们如若被“赶鸭子上架”,做做手脚、弄虚作假也不无可能,狗急了还是会跳墙的,更何况关系到生计问题的工作,这样的“新规”岂不是在助纣为虐?而且这样的欺骗显然不能成为评价干部的“诚信标准”。
  政府禁烟是好事,但也不能“一棒子打死”,一方面大部分干部私下吸烟仅为个人嗜好,并非嗜烟如命,有时还是为消除疲劳,减轻工作压力,放松身心的目的;另一方面依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上班与否与公务员抽不抽烟没有任何关联,规定“戒了烟,再上班!”实乃无法可依。这样只会影响到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使政府决策变味。
  虽然从法理来说,禁烟是一件有利全民健康的好事,但就人情而言,禁烟对于烟民来说也是极其痛苦的事,不能因此影响了公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政府干部禁烟,倡导大家不在“两公”场所抽烟无可厚非,但不能过分苛刻,“一棒子打死”。“戒了烟,再上班!”的决心虽值得称赞,但这样的举措确实值得商榷。我们可以通过温和的劝导,通过模范的塑造,或者通过制定相关奖励措施、表彰行动等等,断不能拿公职人员的工作作为要挟。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何红兵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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