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学报(英文版) 编辑部主任张月红在《自然》发表文章称,“中国某期刊检测出31%的投稿中有抄袭现象”。 短短几天,这篇不足千字的短文在国内外学术界引发了热烈议论。 (9月17日《南方日报》)
其实,张月红不仅仅只是揭的是“自家的短”,他更揭了中国教学和科研人员的短。在中国从本科生到研究生到博士生,从学生到教授到校长,甚至到中科院的院士等科研人员,都曾出现过论文抄袭作假的事情。论文抄袭造假、偷换数据、剽窃成果、伪造履历、学术受贿等学术不端行为,为何在曾被视为净土的中国学术界屡禁不止?
因为在中国专业人士的各种职称评定,业务晋升,年终考核等等,都需要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有的人没时间或者甚至不会写,为了能够达到发表,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然后就能评个什么(职称),或者升个官,或者谋取利益。
学术造假行为的根源,除了个人道德因素,与中国高校和科研机构过于量化的科研评价体系与管理机制有关。中国学术界不得不面对一个尴尬的事实:从20世纪90年代起,在单纯追求数量的指挥棒下,不少机构将发表SCI论文变成衡量科研成果的“唯一标准”,高额的物质奖励使科学探索变成了“机械化应试”。
然而,针对学术造假、学术抄袭在政策文件中认定的基本规则是,没有人举报,便不会去调查,即使调查出造假和抄袭,只要不对外公开,内部处理,也谈不上丑闻,在法律层面上缺少必要的惩罚和机制上缺少必要的监督。
“31%”, 这个数字直面中国学术界的现实困境,抄袭、剽窃、造假为代表的学术不端行为已屡屡触痛全球科学共同体的敏感神经,同时也触动了中国科研人员的神经,甚至是自尊。中国科研人员的学术道德问题,需要中国学术界的同行们一起努力,致力于学术诚信,预防和抵制学术不端。因为我们不怕揭短,就怕自己不改。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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