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修改。修改后的规定草案将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作为惩处重点,加大了处罚力度。(11月30日新华网)
针对物价持续上涨的势头,国务院最近出台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若干政策措施,各地也纷纷打出稳定物价“组合拳”,取得了初步的效果。商务部的监测显示,上周(11月15日至21日)18种蔬菜平均批发价格比前一周下降2.6%,降幅扩大1.8个百分点。
这一个可喜的开局表明,此前出台的稳定物价“组合拳”是正确的、有力的。今后一段时间,必须继续坚持正确的物价调控政策,才能打一场深得民心的物价持久战。这对于增强民众的消费信心,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正值稳定物价的关键期。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们清醒地发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经营者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商品,有经营者以抬高等级、缺斤短两、短缺数量等欺诈手段变相涨价,甚至有经营者合谋涨价以及行业协会组织行业经营者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等。这些初露马脚的现象,若不高度重视,进行重拳打击,势必形成物价“此降彼涨”、整体降局部涨、诚信商贩降奸诈商贩涨的怪现象。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显然,这些怪现象持续发酵的结果是,民众眼睁睁地看着物价在“组合拳”下疯涨,赤裸裸地侵蚀消费者的利益。这类不堪设想的恶果,除了奸商,谁也不想看到。因此,必须及时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大对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的惩处力度。这不仅是稳定物价、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需要,更是民心所向。
当然,稳定物价是一项系统工程,既牵动着千家万户,又牵动着千产成业。依靠哪一个部门或哪几个部门,依靠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确实难以执行“国16条”等系列物价政策措施。对于“组合拳”稳定物价、重拳打击哄抬价格而言,当前最为紧迫的,恐怕是各地如何形成调控管理的合力,让市场在主管部门的监管下、在消费者的监督下“阳光”运行。
市场净,物价稳;物价稳,生活安;生活安,民心定;民心定,市场兴。这一特殊的经济链,容不得不法分子破坏。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期盼惩处的重拳尽快地打到违法违规者的头上,让这些市场蛀虫无处藏身。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紫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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