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去年11月为100多个急救站配备急救摩托车380辆,但迄今为止,这些急救摩托车却被闲置。据了解,现在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正在就医护人员的摩托车驾驶证,还有关于急救摩托车在执行急救任务时的收费标准等一些问题与有关部门协调。(5月9日,《京华时报》)
原本以“最快速度救死扶伤”的初衷而采购的急救摩托车,半年后却被爆出连“车座上的塑料保护膜都还没撕”,如此“出师未捷身先死”,吊诡的不仅是当地相关政令的“言行不一”。需要厘清的,更是急救摩托车从当初被纳入配备计划到采购,再到到如今被闲置的整个时间与利益链条。
如果没有“急救摩托不出工”的悲催后续,仅从去年11月,郑州市卫生局举行的声势浩大的急救摩托车发车仪式来看,为提高救助效率而生的急救摩托车,对于全体市民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然而,依据现时而言,当年隆重的发车仪式,与其说是“庆典”,不如说是那些一买来就被当作摆设的摩托的“祭礼”。
发车之日即被封存之日。如果要追索急救摩托早夭的原因,恐怕还得从“责任”两字说起。虽然时至今日,这批数量达380的摩托车的采购费用还未被公开,但凭一般“买贵不买贱”的官方采购风格来判断,金额一定不会低。而问题就恰恰在于,如果买来的摩托车被顺利投入使用,那么公众对于政府的采购行动或还不会有过多疑虑。不过,当公帑采购,买来的却是“观赏品”,如何不叫纳税人质疑采购动机和其中所能发生的猫腻?
当然,摆设化的急救摩托横空出世,所暴露出问题并不不仅止于政府采购行动所引发的民生焦虑,还折射出政府行为的“重规划,轻实施”弊端。车买了,发车仪式举行了,半年后,车还依然“原封不动”,医护人员的摩托车驾驶证,急救摩托车的收费标准也都还悬而未决,这样的“本末倒置”,不得不被人看作是不接地气的形象工程。诚然,我们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政府行为,但如此种种的“意外”,似乎又一次次自证为“装装样子,喊喊口号”的官僚习气使然,到底是有心之过,还是无奈被迫,公众自会明判。
事已至此,如果当地的挽救措施,仅仅是停留在让急救摩托重新上路的层面上,那么,政府的犯错成本显然过低,也起不到丝毫的警示作用。一个有诚意和效力的悔过之道,注定不能逃避对于急救摩托车采购渠道和金额的公开公示,相关责任人也应得到律法框架内的追责,而主要涉事部门,更要向广大市民公开道歉。如此,才是一个负责任政府的改过态度。试想,如果当初的采购方案能事先征求民意,采购行为有指定的责任人,方案实施有得力的外部监督,肩负快捷救助使命的急救摩托车又何以沦落到“被摆设”的惨境?
稿源:荆楚网
作者: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