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王涛:过年切莫“公贺新禧”

发布时间: 2012-01-17 08:39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年年过节话廉洁,年年难过廉洁节。借逢年过节请客送礼拉关系,节日往往成为不廉行为的多发易发期。因此,笔者在节前给大家提个醒,不仅要过好年节关,更要把好“廉洁关”,特别不能拿公款送礼和吃请,把过年当成了“公贺新禧”。
  春节将至,访亲走友、互致祝福的氛围日渐浓厚。这期间,也难免有一些单位和个人趁过年请客送礼搞“感情投资”:各种名目的团拜会、“鸿门宴”排满了高档酒店的各个档期。值得一提的是一少数人打着为单位办事方便的旗号,想方设法用公款相互请吃、吃请或下级到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家中走访拜年,给其孩子送“压岁钱”,赠送高档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卡等,表面上看似“恭贺新禧”,实质上是“公贺新禧”。然而,一些领导干部不仅没有引起警觉,反而心安理得地笑纳下级“公贺”的钱物。   殊不知,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传统佳节上下级之间寄张贺卡融洽一下关系,同级之间发个祝福短信、打个慰问电话加深了解、增进感情,本无可厚非。但这种变了味的“年礼”,既违反了财经纪律,又损害了领导干部形象,还助长了不良风气的蔓延。如此“礼尚往来”,不仅“拜”坏了党群干群关系,还会引起广大群众的不满。
  常言道:“廉不廉,看过年。”“逢年过节”是检验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关键时期。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当好廉洁自律的“带头人”,时刻保持高度的戒备,做到“厚礼不移廉洁志,金钱不动公仆心”,什么样的事该办,什么样的事不该办,心中都要有一条“底线”,坚决不闯廉政建设的“红灯”,绝不能“化公为私”或以权谋私。
  那么,如何防止借节日之机用公款相互送礼宴请、违规收受钱物等问题的发生呢?笔者认为要筑牢三条“廉洁防线”。一是要守住思想防线,自觉把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党员先进性的实际行动。二是要把住制度防线,开设廉政举报电话,网上举报信箱,将监督范围向工作圈、生活圈和娱乐圈全面拓宽延伸。三是要把好奖惩防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从严追究领导责任,确保过一个安全、稳定、廉洁、和谐的春节。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涛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姬学涛)
关键词: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