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关村大街是卖假证者聚集地,一张假学生证收费30元,制作过程不到10秒钟。老手一年能赚十余万元。根据法律规定,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行为人不被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因此,为了逃避法律打击,卖假证者多为怀抱婴儿的妇女,更有甚者生育6个孩子。(7月9日《中国青年报》)
诚然,一些制贩假证者的确可以利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行为人不受行政拘留处罚”的规定,以孕妇和“怀抱婴儿”的形象从事假证交易活动。但这可以是卖假证者逃避惩罚的“护身符”,但却不能成为打假证者对打击不力搪塞卸责的挡箭牌或遮羞布。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有关部门是不是真打。
以“6个孩子”为例。首先,对这种明显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有关部门为什么不闻不问,如果超生问题能够及时得到控制,何来源源不断的“护身符”出现?其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情形,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司法解读,应当是“暂缓惩罚”而不是“免于惩罚”。“抓了之后,如果是孕妇或哺乳期的母亲,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但是当强制措施如缓刑或者取保的条件满了之后,还是跟其他公民一样,该收监的收监。”
其实,“6个孩子”之所以能够成为卖假证者的护身符,不仅缘于执法者对相关法规的歧义解读,还在于其对制贩假证危害性的认知缺位。用海淀区一位民警的话说,他们面临所谓“法律与人性”的道德困境。“杀人放火、偷盗,人人痛恨,人人喊打。但她们的情况不一样,所以这个东西只能是一个中间的环节,不能太硬,不能太软。不要让她们太嚣张了。”言下之意就是,制贩假证危害不深,民愤不大,嚣张时打击一下,平时就马马虎虎算了。试想,执法者有如此糊涂认知,何来对制贩假证穷追猛打的高压态势和一查到底的追根溯源。由此看来,“6个孩子”成为假证交易“护身符”的背后,不是卖证妇女的手法高明,而是执法部门对整治假证的不作为和懒作为。而从人们司空见惯的一个社会现象,更佐证了这种判断的真实可信,那就是充斥大街小巷的“办证”小广告,早已成公众厌恶且无奈的城市“牛皮癣”。
凡事有需求就有市场。遏制假证交易屡禁不止势头,眼睛不能只盯着几个卖证妇女,还需从源头上加强综合治理。比如健全唯才是举的用人机制,改变唯学历、轻能力的用人误区,消除假证泛滥土壤;实行如同行贿、受贿连坐一样的惩罚力度,对制假、贩假、购假者实行同罪同罚等等。而更为重要的,则是有关部门对制贩假证行为恪守“零容忍”严打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且一查到底。而在此语境下,所谓“6个孩子”成卖假证者“护身符”,也便随之成为“伪命题”。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