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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征:下岗男私刻公章,罪责在谁

发布时间: 2012-07-13 08:17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5年前,下岗工人廖某的妻子患尿毒症,透析半年后,廖某花光了所有积蓄。为让妻子活下去,廖某找人刻了医院公章,并用这个假公章到医院给妻子做了将近4年的“免费”透析治疗。7月11日,廖某因诈骗罪受审。廖某称愿意卖房退赔。检方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3到10年。(《京华时报》7月12日)
  用不着争议,廖某私刻公章以骗取“免费”透析的行为确实不对,也违反了法律。不过,从另一个角度考虑,其罪过又不能让其一人承担。
  首先,政府、慈善机构、民政部门等社会保障机构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个政府,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其建立与运作的目的之一,就是保障每一个公民能够有尊严地好好活着,如果连公民生存的权利都保障不了,只能说,这样的制度设计有问题,或者说还有缺陷。廖某是下岗工人,为社会做出过贡献,下岗后的工作挣钱不多,本来应该是社会、政府特别关注、救助的对象,但是,从现实情况看,这些部门确实没有做到位。尿毒症难以治愈且花费巨大,如此疾病是人类共同的敌人,让一个家庭与其单打独斗,很不公平。
  其次,医疗保障措施相对滞后。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一个家庭一旦遇到大病、顽疾,就会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就是一个铁的证明。又加之医院商品化思路浓重,大处方、要价高普遍存在,所以看病难、看病贵依然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座大山。所有这些,都为廖某私刻公章埋下了伏笔。
  再次,医院的财务系统也有问题,廖某几年前就用私刻的公章为妻子“免费”透析,那时候医院为什没有发现?如果及时发现,廖某也不会在犯罪的道路上愈行愈远,几年过去了,现在才发觉问题,说明医院的财务管理很是混乱。
  仓廪实而知礼节。要想人们遵纪守法,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幸福地生活,快乐地生存。生了病,假设不想等死,那就要治病,治病需要钱,没有钱医院就袖手旁观,试问,如此窘境,让患者以及家属怎么办?只能让患者等死吗?
  印尼曾发生过一个案例:一位老奶奶因为家境贫穷,孩子病了,孙子挨饿,不得已偷了木薯,被送上法庭。法官说:“对不起,奶奶,我不能不遵守法律,所以要判你有罪,你需付罚款一百万印尼盾,否则必须坐牢两年半。”老奶奶哀伤地低下了头。突然间,法官把法官帽摘下,从钱包里掏出了一百万印尼盾放进法官帽,然后对法庭里所有的人说:“在公正的名义之下,我也要判处这里的所有人有罪,罚款是每人五万印尼盾, 因为在这个城市生活的你们,竟然让一个人挨饿,以致她必须偷窃食物给她孙儿吃!”
  在这个社会,一位下岗工人为了妻子能够活命,不得不采取私刻公章的方式来试图“免费”透析,是不是说明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
  稿源:荆楚网
  作者:曲征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曲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