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丁先生存款时被ATM机吞去一万元,他当即联系银行工作人员后被告之要等两个工作日才能处理。丁先生便换电话致电客服,假称机器多吐三千元,5分钟后客服便赶到。银行解释称,吞了客户的钱,这钱在机器里还是安全的,但机器多吐了钱,就会影响现金安全。(9月9日《扬子晚报》)
ATM机吞去一万元,银行让顾客等两天再处理,而一听说机器多吐出三千元,银行客服5分钟之后便到了,两天与5分钟之间,差距实在太大了。顾客的1万元,银行不着急,而银行的三千元,立即让银行乱了神经,马上赶来,对比一下,银行的做派实在说不过去。
银行认为,吞了客户的钱,这钱在机器里还是安全的,但机器多吐了钱,就会影响现金安全。这理由也讲不通。吞了客户的钱,对银行而言,当然是安全的,但对客户而言,心里一定不踏实,因为如果当时监控录像出了问题,而客户又没有任何凭证,那么,客户要顺利得到这一万元钱,想必十分麻烦,所以,在等待的两天时间里,客户一定坐卧不宁,辗转反侧,甚至精神恍惚,给身心带来沉重的打击。
作为服务行业,银行理应想到顾客的感受,在提倡人性化服务的今天,银行更应该为客户尽到自己的义务。客户就是上帝,正是广大客户的储蓄、贷款等业务,养活了银行,银行就应该责无旁贷地为客户提供最完备最贴心的服务。即使因为技术层面的原因,银行无法及时退钱,但也应该在客户电话通知之后,像得知机器吐钱之后的行动一样,急匆匆地赶到,然后,查看录像,记录客户反映的问题,给客户以安慰,而不是抛出个“2天之后处理”就没了下文。
用户存储的原因之一,就是可以随时提取现金,以方便生活。如果在这两天里,客户需用这一万元钱,而钱却在机器里,怎么办?显然银行没有为客户考虑到这一层,这进一步说明,银行考虑最多的是自己的权利,而自己公平善待顾客的义务却很少顾及。此外,ATM机吞钱,一般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客户操作不当,二是机器本身的原因。如果是机器本身的原因,那么,银行对于吞钱事件冷处理,岂不是为进一步吞入其他客户更多的钱,埋下伏笔?这岂不是对顾客缺乏责任心的一种表现?
作为垄断行业,目前,银行存在着许多霸王条款,比如收取多如牛毛的手续费,比如“钱款当场点清,离柜概不负责”以及ATM机多吞钱不是银行责任、客户将机器多吐的钱据为己有即是犯罪要被起诉,等等。而这次事件中的“2天”与“5分钟”就是这种霸王条款的最好注脚,也是银行权利与义务不对等、银行与客户关系不对等的生动写照。什么时候银行听说机器吞了客户现金,便立即5分钟之内赶到,那时候,银行与客户的关系,才基本上公平与对等。
“2天”与“5分钟”的距离实在太过遥远,人们期盼这距离愈来愈小,趋近于零!
稿源:荆楚网
作者:曲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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