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三打”部门公布了城管中队长王宝林案详情。这位基层执法者竟藏有3.6公斤黄金。原广州市城管局白云分局太和镇执法队队长王宝林于去年底被双规。经查实,王宝林于2009年底至2011年10月,在查控和清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过程中,放纵当事人进行违法建设,多次收受违法建筑投资人贿送的款项237万元。(广州日报,8月11日)
一个小小的镇城管执法队队长,两年时间居然就能收受贿赂237万元、另藏有3.6公斤的黄金,累计价值超过350万元。这不禁让人质疑,这城管执法队的油水是否也太多了一点吧?这个队长是否也太贪了一点吧?而据媒体报道,这位队长在反侦察方面的能力似乎还超强,即把赃款分多处存放,还将黄金收藏在银行保险箱,企图以此做到不露神色、化整为零。但是,再怎么狡猾地“收藏”,又如何能够逃避得了法律的“正视”?黄金再耀眼的光泽又岂能掩掉其背后的贪腐丑行?那沉甸甸的黄金,只不过是最后的收缴对象、犯罪证据而已。
古人有云,君子好财,取之有道。的确,钱是个好东西,黄金也是实现增值保值的收藏佳品,正常人没有人会不喜欢。但作为一名执法者,本是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和维护者,天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天天也在面对着无数的诱惑和利益的取舍,倘若稍有不慎,分不清名节与黄金孰轻孰重,进而产生出来者不拒的心理或者巧取豪夺的行为,那就很可能陷入贪腐的泥沼而不能自拔,而等待他的,既是执法者和做人尊严的丧失,更身陷囹圄、万劫不复的悲惨结局。
然而,面对利益的诱惑,王宝林没有给公众这样一个可以惊喜的机会,而更令人感到痛心与惋惜的是,与王宝林一起被查处的,还有执法中队教导员周永光、嘉禾街执法中队中队长伍金友等人,其无一例外均是涉嫌利用查控“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违法建设人员贿送的钱款——这些一个个企图用“黄金”的光泽掩盖贪腐丑行的人,也毫无疑问的一一落马。这正验证了一句话,法律是公平的,种什么因就结什么果。
诚然,能够挖出、打掉这样的基层贪腐蛀虫,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群众无疑是幸事,对塑造清风正气的政风、行风也无疑是一件好事。但是,面对当前频频发生的贪腐行为,我们在痛骂、痛斥、严打贪腐行为之余,是否更应该思考和探索,该如何去坚守清廉的操守,抵御贪腐的侵蚀,进而更加坚定地保持立场不变、党性不变、意志不动摇、权力不出轨呢?或许,为一个个干部打造出一个有着比“黄金”更耀眼、更光泽、更宝贵的优秀品质,将腐败防患于未然,这恐怕比我们在事发后的任何痛批、反思、反省都来得更加有效和实在。
来源:荆楚网
作者:大浪淘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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