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巨鹿县城一对经营服装门店的夫妻,深夜惨遭当地城管队员手持砍刀和木凳砍砸。该事件经燕赵都市报独家报道后,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巨鹿县城管局副局长商清涛8月13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殴打业主的城管队员为城管局临时聘用人员,事件发生后三人已被解聘。(燕赵都市报,年8月14日)
一看报道,公众不禁又莞尔了:看看,“临时工”又犯错了。一些提前通过竞猜获胜的网民也奔走相告:如何?我猜得不错吧,果然是“临时工”!曾几何时,“临时工”已然成为了一个犯错受惩的代名词和替罪羊,不管是什么单位,只要一出事,没准就是“临时工”干的。
这不禁让人要问,这“临时工”为啥就总是犯错呢?诚然,因为身份的“临时性”,导致他们可能会产生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进而没有制度意识、缺乏纪律观念、态度消极怠慢、遇事粗暴蛮横或许就是他们犯错“事发”之后的形象代言词,因而不管是干什么,出错的就总是他们:暴力执法的是临时工,强制拆迁的是临时工,上班打牌的也是临时工……
但是,事出反常必有妖。“临时工”总是犯错的背后,除了自身的问题,恐怕更多的还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说辞有关。不过,公众到有这样的疑问:既然“临时工”自身有这么多问题,作为用人单位录用、管理、考核作用是如何发挥的?为什么还有如此多的单位还在聘用如此多的“临时工”?
不过,从笔者看来,“临时工”自身到不一定有多坏,也不一定有多大的问题,而最根本的还在于“临时工”这种制度出了问题。试想,当一个单位因为使用“临时工”可以节余大量的经费来补贴办公经费、发放职工福利,当全单位的正式职工都可以因“临时工”的加入而当起甩手掌柜、人浮于事,当正式职工或者单位出错时可用“临时工”担责“背黑锅”等等之时,那“临时工”制度的优越性也就显而易见了。进而“临时工”们干得越多、也就错得越多、总是犯错也就不足为奇了。
来源:荆楚网
作者:大浪淘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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