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5名学者向全国人大寄送了一份建议书,包含废除社会抚养费制度等内容。日前,北大教授湛中乐称,人大已将其中意见向高层反映,但未启动修法程序。媒体调查发现,社会抚养费主要在县级财政中流转,其中存在费用被计生部门挪用的问题。(8月24日《21世纪经济报道》)
15名学者建议废除社会抚养费,和某些地方计生部门屡次挪用“点炮”息息相关,因此,学者建议称,取消或者废除,能避免现行社会抚养费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不公平和不平等现象。其实,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在不少地方,社会抚养费已成乡镇财政收入大头,你见或不见,它都在那里。如河北东部某县虽矿产资源丰富,每年征收的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返还镇财政所40%,共计几十万元,这就足以证明这种费用的客观存在。
从学者们的建议看社会抚养费,矛头所指偏向于这笔费用的合法合理使用。众所周知,社会抚养费系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前身是“超生罚款”和“计划外生育费”。既然叫“社会抚养费”,那就该全用在“社会”和“抚养”两方面,而不能做成糊涂混乱账。
可现实生活中,不少乡镇一方面将该费看成救命稻草大肆征收,一方面又当成小金库恣意挥霍。有网友就公布了一个镇计生服务站的社会抚养费支出分配——总计191万元,11。5%上缴镇政府,21%用于职工工资,0。42%用于独生子女奖励,0。25%用于手术服务费,余下那些钱,则列为“其他支出”。尽管该账属个例,却代表性极强——191万的收入,却仅拿出不足1%来做和计生相关的事,多么荒唐!尤其,一笔带过不便明示的“其他支出”,到底是何支出?又有啥不便?若解释不清,若浑水摸鱼,和黑账又有何区别?
近年来,社会抚养费话题,备受公众关注。前一段,体育明星田亮夫妇在港生“二胎”将遭到天价经济处罚200万元,就搞得沸沸扬扬。这可以说明:首先,这是一笔重金,不能不重视。有学者就估算,根据9省市超生罚款的平均数,全国31个省市每年征收的超生罚款可高达279亿元。其中大城市将该收入上缴财政,而地方则分配混乱,部分罚款去向成谜。谜的背后,是赤裸裸的挪用。其次,无论对明星还是普通公众,都一方面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另一方面也有权要求政府部门打开天窗说亮话,开诚布公支配这笔钱来之哪里用到何处。
社会抚养费,不该成为一笔混乱糊涂账。诚然,用“社会抚养费”称呼替代“超生罚款”,名称上文明多了,表面上也体现了对公民生育权的尊重。可实际呢?只要制度在执行中走味变形,本质上还是一种霸道的惩罚和挥霍,既体现不出尊重和许诺,反而折射出严重的监管缺位,滋生贪腐和权力寻租。因此,管理部门当下狠心处理好这笔费用了,不仅要做到有齐全明细,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同时辅以严厉监管,堵住制度执行漏洞,更当严惩挪用者,追究连带责任不惜法办。要知道,任何地方部门不公开透明的胡乱做账和拳打棉花,都是在跟法律玩躲猫猫,都是在践踏公平和正义,最终成为被利益绑架的“蛀虫”。
来源:荆楚网
作者:姜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