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交车上,一个小伙子因没有给抱孩子的妇女让座,被该妇女的丈夫连扇五个耳光,小伙被打得鼻血横流,镜框也被打飞,断成几截。(8月24《青年时报》)
五个响亮的耳光,小伙该打吗?有了道德的借口,暴力就可以肆意横行吗?这个极端的事件,再次把“道德捆绑”这个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
面对日益严重的道德滑坡现象,有识之士忧心如焚,提出种种应对方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中有一种观点颇能迷惑人,即: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俯视众生,用大公无私、乐于助人等道德标准要求他人,稍有不如意,或者恶语辱骂,或者老拳相向。这样高调的道德家,实际上把道德变成了绳索,随意捆绑他人,目的不过是为自己服务。
道德建设需要重视,但捆绑带不来道德。因为我们已进入法治文明的社会,每个人的自由和人身安全都不容无端伤害,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需要受到国家的的保护。小伙不让座,行为算不上美,但是挥拳打人,行为确是十足的恶。在这个事例中,用道德捆绑他人,其实自己不但违背道德,更是违法犯罪,破坏的不仅是道德规范,更是法治的底线。
道德建设的根源,在于自律,途径只能是加强文化教育,提高全民知识和修养水平,搞好宣传引导,表彰鼓励高尚的道德行为,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道德与法治都是现代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其目标并不矛盾,但是与道德相比,法治以国家强制力作支撑,是现代社会中不可逾越的规范,道德捆绑打着道德建设的旗号,常常冲破法治的边界,不但无利于道德建设,有时还可能演变为社会进步的灾害。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何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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