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羊城晚报》报道广东中山市人社局纪委原书记梁国影改分帮儿子考上公务员一案,9月3日上午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梁国影犯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该案将择日宣判。(人民网,9月5日)
  对于这样一起事件,笔者不想去讨论梁国影是如何与市农业局局长“打招呼”设置岗位,如何两次为儿子改掉分数,这其中又存在什么制度漏洞,只想从一位母亲,一名官员的角度去探析母爱是否之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对一名母亲而言,孩子可以说是父母的全部。从呱呱坠地,到上学,到成家立业,父母们始终未曾放下过心。为了孩子长好身体,自己节衣缩食为孩子提供做好的食物;为了孩子上好学,想方设法为孩子选择学校;为了孩子立业,四处托关系打听好单位;为了孩子立家,自己住40平米的房子,却得为孩子买上100平米以上的房子。为了孩子,父母付出了太多,对孩子们的爱也可以上升为一种无私,一种巨大牺牲。
  可母爱并非独有,天下母亲谁不深爱自己的孩子。如果仅仅为了自己的母爱得到满足,而侵占他人权益,别人的母爱又有谁来满足?
  身为人社局纪委原书记,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有权母爱,却无权夺走他人的合法权利。选择为官,就必须选择公私分明,既然承诺为人民服务,就不能知法犯法。可知,你既是孩子的母亲,更是人民的“父母官”,母爱就不能狭隘,应是一种博爱。只有把对待孩子的爱和对待群众的爱放在同一天平上,母爱才会和谐。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半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