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连霍高速公路兰州天一山庄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拉运葡萄的大货车在急转弯处侧翻。事发后,闻讯赶来的当地村民开着汽车、骑着摩托车、自行车前来哄抢葡萄。货车司机欲哭无泪,保守估计此次事故损失30万元。(摘自9月5日《中国广播网》)
车祸发生,每一位公民都应积极救援,救助伤者、抢救货物,这是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道德。然而,在这起车祸中,村民们不仅没有积极进行抢救,反而对事故车辆上运载的货物进行哄抢,“哄抢的人太多了……”据处理事故的警察说,当时来了三四十人,好多人抱起葡萄箱就走。尽管交警制止了一少部分村民的哄抢行为,但是现场聚集的人越来越多,这些人根本不听劝告,仍然继续哄抢 。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村民们对制止置若罔闻?是“捡便宜”的心理,还是其他?笔者分析,除了“法不责众”、“占便宜”、“盲从”等心理作怪,其哄抢行为的根源在于法律意识淡薄。尤其让人震惊的是,在车祸发生面前,为什么有些人眼里就只看到了财物,只看到了葡萄,而没有看到灾难,没有想到法律,也听不到交警们的制止声呢?
应该说,在绿莹莹的葡萄面前,除了少数人处于有意识地抢夺他人财物的快感中外,大多数人都是在盲从,丢失了我们这个社会扶危济困、救人于危难的传统美德。
中国在历史上号称礼仪之邦,在中国历史上也曾出现过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人们素质很高的太平景象。那为何现在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比过去大大提高了,国民的文化知识水平大大提高了,但道德素质却大大下降了呢?
有位哲人说过,人的行为问题,归根结底是思想问题。当然,也别说什么“法不责众”,事情既然已经发生,法律在这时就该让犯了错的人付出代价。难道哄抢者不知道别人的东西不经允许不能拿吗?散落在地上的葡萄,是对众人道德底线的考验。
古语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不仅是说加强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莫忘了精神文明建设;而且是说,在“仓廪实”与“知礼节”之间的衔接有一个过程,这就需要强化教育引导。毕竟,能否守住社会道德底线,不违法,不仅考验人的文明素质,更考验政府部门的职责与管理水平。对于哄抢事件的发生,不能简单地视为偶然事件,即使是,太多偶然事情,早就形成了必然。因而,不重拾“仁义礼智信”,不强化公民道德素养,弥补社会物质与精神的断层,社会道德的底线难保不会被再次突破。
稿源:荆楚网
作者: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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