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网上代购获刑11年呼唤代购法规的出台
发布时间:
2012-09-07 17:00: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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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 进入电子报
9月5日,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离职空姐走私化妆品案。被告人李某,曾担任某航空公司空姐。因多次大量携带从韩国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而未申报,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高达113万余元,9月3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李某有期徒刑11年,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9月6日 《人民日报》)
一家淘宝网店店主,长期携带从国外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销售而未申报,涉嫌走私,被判刑11年,引发了人民群众及网友的广泛热议。很多人都表示不理解,不知道网上代购涉嫌走私,觉得11年量刑过重。
分析一下案情,涉案人李某是一名离职空姐,因为工作的原因,肯定有不少的国外关系,在她从事空姐工作期间,也极有可能帮人代购过零散的货物。后来离职专营淘宝网店,也还是希望利用自己的关系和渠道做网上代购。从李某自己角度出发,从最初帮人代购到网上代购,或许她认为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从人情上考虑,李某值得同情,或许是源于无知和法律知识的欠缺,但从法律出发,其代购行为涉及偷逃关税,显然是触犯刑律,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且税额特别巨大,这值得警惕。
李某网上代购只是个案,是现在网上代购的一个缩影,其实网上代购已经成风。如何界定合法网上代购和非法网上代购?非法网上代购中购买人要不要承担责任?非法网上代购的量刑标准?……一连串的问号呼唤相关具体代购法律法规的出台。据记者在淘宝网以“代购”检索,发现有超过10万家店铺号称可“代购”境外商品,涉及各种门类。李某网上代购获刑11年,不仅是对其行为的负责,还是对其他网上代购的警醒,意义更在于呼唤网上代购法律法规的尽快出台。
法律具有指引、评价和教育等作用,它明确规范人的行为,哪些能做和哪些不能做。近年来,我们国家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上已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处于一个不断健全和完善的探索阶段。网上代购获是一个新事物,网上代购获刑11年的案例必将推进代购法律法规的出台,让网上代购经营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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