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莽格吐达斡尔族乡居民反映,2011年春天恒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的鲁云生到该乡开发楼盘,并且拆迁了三间房村五户居民的房屋。当年秋天由于鲁云生资金不足,其与负责建筑的吴培权签订工程转让协议,由吴继续建筑此两栋楼房。被拆迁户两年没有住进回迁楼,开发商也换人了,这时农民们才发现莽格吐乡所建的这两栋楼,没有任何部门的审批手续,属于违章建筑,这下农民们可傻了眼。(10月18日,中国广播网)
楼盘开发工程“两易其主”、被拆迁户还没住进回迁楼、开发工程自始至今未取得审批手续,所有的字眼都在指向这起违章建楼的特殊。如今,面对这起事件,尴尬的拆迁户只有一遍遍找到区、乡两级政府协调。但从目前协调的成果来看,似乎一直都处在“调查和协调”的无限止循环之中。
纵观这几年全国各地发生的违章建筑案例可知,之所以诞生违章建筑不外乎两个因素在作怪。一者,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失职甚至不闻不问;二来,其中可能存有不少理不清道不尽的利益瓜葛。从记者的采访来看,在这起事件中这两个因素隐约都有显现。
比如,当记者到梅里斯区住建局,询问李国良主任对这两栋违章楼住建局是否关注过时,李主任告诉记者“违章建筑不属于住建局管,吴培权也没有到住建局备案,违章建筑应该有乡政府负责。”于此同时,面对记者的采访,莽格吐乡党委金书记说道:“对建筑的事情我们不懂,不知道有这么多说法。”并表示乡政府向区里有关部门反映过此事,“梅里斯区城管局也来过,来了没说什么就走了。”
由此可见,不论是乡政府还是区住建、城管等部门,对于这起违章建筑的诞生都采取了消极应对态度。特别是面对记者采访,权力部门之间的责任“踢皮球”让人倍感失望。另一方面,区住建局李主任对拆迁户的一句话也耐人寻味——“你以为吴培权盖这么大楼是普通人啊!不像你小老百姓,这么大楼不是你说违章就违章,你说拆除就拆除,那是绝对不可能拆除的。”不禁为这位李主任的话感到汗颜。众所周知,“先买票后上车”才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如果建筑行业奉行“先建设后审批”的原则,后果将无法料想。试问,难道没有审批手续的楼盘开发工程不是违章建筑吗?为此工程“打掩护”的话语背后是否存在权力和利益的交媾?
航空界有一个关于飞行安全的“海恩法则”,大意是“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我以为,此法则稍加改动照样适用——每一起违章建筑的背后,必然有N次“轻微忽视”。正是由于政府部门从始至今一次次的放弃把关和责任“踢皮球”才催化了这起违章建筑的诞生;正是由于政府部门平日懒惰,沟通协调机制不畅才导致当地政府部门尴尬被动的局面。
事到如今,当地区、乡两级部门有三个事情迫在眉睫:第一,对违章建筑的法人资质和建筑情况重新审查,是停是建,是拆是留必须有个程序说明;第二,妥善解决被拆迁户的安置和赔偿问题;当然,还得在部门内部开展反思和学习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我想,聪明的政府、谦卑的权力应该会这么做。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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