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在促进群众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树立政府形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不少政府政务公开往往“报喜不报忧”,“面子政绩”倾向明显。笔者认为,政务公开也要公开“政误”。
政务公开不公开“政误”,源于错误的政绩观在作祟。所谓“家丑不可外扬”,凡固执的认为“政误”皆是家丑,或害怕家丑影响政府形象以及个人仕途的升迁,就必然会采取“一遮蔽百丑”的极端做法。现今社会群众的参政议政及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政府的一举一动皆在关注之中,“欲盖弥彰”、“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做法都有损政府形象和伤害群众感情。
政务公开的目的主要有二。一是通过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二是将政府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增强对政府及其人员的约束力,促进勤政、廉政、高效。政务公开也要公开“政误”,因为“政误”极有可能是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为人民群众所高度关注的实事、难事、大事。
实际上,“政误”公开体现的是政府的胸怀和底气。“政误”公开,自揭家丑,无疑向群众传达了一个讯息,政府对待群众的诚意,政府是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为群众办事和受群众监督的,彰显了政府一心为民、开放包容的宽广胸怀;同时也凸显了政府的底气,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歪”、“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只要行得正坐得直,全心全意维护群众利益,是不怕公开“政误”的。可以说,敢于公开“政误”、正视自身的底气就是光明磊落的浩然正气。
政务公开公开“政误”,贯彻落实了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群众看来,敢于公开“政误”的政府,不仅不丑,反倒是最值得信任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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