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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运华:乱撕损坏自己的人民币也是违法

发布时间: 2012-10-11 15:53:58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周运华  进入电子报

  广州市海珠区石溪涌边街,街头小店内音乐节奏欢快,一名中年男子在此来回徘徊,并将手中数张百元大钞撕成碎片。随后,他扬长而去。碎钱被附近店员拾起,又拼成整钱。(据《凤凰网》10月7日)
  据有关新闻报道:这是10月第2起撕钱事件。10月2日上午,广州火车站一公厕的便池内,塞满了被一名男子撕碎的百元钞票,警方赶到,将这名男子带走进行调查。
  一个月之内连续发生两起乱撕人民币的形象,这种损坏人民币的形象属于什么行为?法律又是怎么对人民币进行保护的。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禁止故意损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不准随意撕裂、剪割人民币。该条例还规定,对故意损坏人民币的违法行为,将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足以可见,撕碎人民币是绝不允许的,其行为是违法的。而上述新闻中,该男子属于故意撕毁人民币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故意撕碎人民币也是违法的。
  那么,撕得这么碎的钱在银行能否换到新钞票呢?银行人士表示,央行对于残币的兑换有一定的规定:残币所剩面积大于四分之三时,可以全额兑换,例如百元钞可兑换百元钞;残币所剩面积小于四分之三并大于等于二分之一时只能半兑,例如百元钞可以兑换50元钞。当纸币撕碎重拼后,仍可按照以上原则兑换,但要保证拼好后的纸币基本特征连续,如防伪标识,号码、人头等要保留。这种规定主要防止有人故意将纸币撕碎分解成多张以换取更多金额。
  钱是自己的,但不能随便撕,不得随意损坏。从个人的角度上来说,人民币属于个人财产;从大的方面来说,人民币也是属于国家财产。爱护好人民币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职责,也是每一个公民良好习惯和社会公德、美德的具体体现。我们应该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去爱护好每张、每枚人民币,而不是故意损坏。
  来源:荆楚网
  作者:周运华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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